星期四, 8月 14, 2014

《哲人對話錄》之〈宗教與迷信〉(上) _ 王偉雄 _ 主場新聞

王偉雄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哲學教授。

2013-11-9 13:41:34

【 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

哲人丁:上次跟你討論後,我才發覺原來世上是有神蹟的!

哲人丙:甚麼?你不是相信沒有神蹟的嗎?你給我說服了麼?

哲人丁:我是被休謨說服了。

哲人丙:怎可能呢?他不是極力批評神蹟之說嗎?

哲人丁:我回家後再認真讀一讀休謨,原來他曾說:「誰由信心驅使接受神蹟,誰就在自己身上見證一個持續的『神蹟』,這『神蹟』顛覆他理智的所有原則,給他決心去相信那些最違反習慣和經驗的事情」。世上那麼多人反智地相信神蹟,真是「神蹟」處處啊!

哲人丙:你不是嘲笑我吧?我不否認有些信徒的確輕信,沒有反省,但不是所有接受有神蹟的人都是反智的。其實,說到反智,有些人全盤否定所有宗教,對宗教深刻之處視而不見,甚至將宗教和膚淺的迷信等同,也許這才是反智呢!

哲人丁:哈哈,當然不是嘲笑,你也知我一向愛說調皮話的。不過,看來你心中有條刺,就是我上次說宗教和民間信仰根本沒有大分別 …

哲人丙:還未到心中有條刺那麼嚴重,只是認為你不公道。我還記得你怎麼說呢!你說那些「名門正派」的主流宗教和民間信仰、甚至公認的神棍根本分別不大。這不是太離譜了嘛!神棍分明騙人,那些輕信神棍的人,是迷信;信徒有的是宗教信仰,他們的心態跟迷信是兩回事。

哲人丁:上次也許講得不清楚,讓我先澄清一點,我的意思不是宗教和迷信完全沒有分別。迷信不等同宗教,否則,相信「13 不祥」的人全都有宗教了;很明顯,有些迷信的人是沒有宗教的,例如一些賭徒,迷信極了,卻不是信徒。不過,我認為宗教和迷信仍然關係密切 --- 迷信不一定是宗教,但宗教卻一定有迷信的成份。簡單點說,宗教就是有系統、有組織的迷信。

哲人丙:為免接下去的討論變得牛頭不對馬嘴,不如你先解釋一下你所謂的「迷信」是甚麼意思?

哲人丁:好的,我說的迷信就是相信某些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存在,認為這些力量會在我們身上產生作用,而這些信念卻都是沒有理性基礎的;不但沒有甚麼理據支持,而且完全不理解這些所謂力量是怎樣運作的。例如相信「13不祥」的人會盡量避開 ‘13’ 這個數字,卻不知道 ‘13’ 如何會帶來惡運,只是盲目相信,信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哲人丙:但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我們都是不知其所以然的,正如你上次提及的「安慰劑」效應,假如真的未有令人滿意的科學解釋,我想你也不會視之為迷信吧。這樣看來,在你的「迷信」概念中,真正關鍵的是「相信某些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存在」;那麼我不能不問,你是否認為所有肯定超自然力量的信念都是迷信呢?假如是的,那麼按照這看法,絕大部份宗教的確都難免有「迷信」的成份,因為很少宗敎完全否定超自然力量或對象的存在。可是,我懷疑你這樣理解迷信過於寬鬆,根本並不恰當。

哲人丁:的確是可以迷信「安慰劑」效應的 --- 假如你相信「安慰劑」效應能醫百病,卻又不知其所以然,而且沒有理據,我們便可以說你迷信「安慰劑」效應了。有些人喜歡指責凡事講求科學證據、卻又不太懂科學的人是「迷信科學」,也是類似的意思。不過,這是廣義的「迷信」,不能用來專指宗教涉及的迷信。宗教涉及的迷信,正如我剛才所說,不只是相信某些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存在,也不只是盲目相信而不知其所以然,而是同時符合這兩個條件;假如有人有充分理據相信某種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存在,甚至知道這力量是如何運作的,那便不是迷信。

哲人丙:你這樣定義「迷信」,我認為仍然是太寬鬆了。試以一些公認的迷信為例,星相、扶乩、問米、求籤、還神、講意頭、查通勝、看風水、室內不敢打開雨傘、避開「不祥」數字如 ‘4’ , ‘13’ , ‘666’ 等等,這些無疑確都符合你說的那兩個條件,可是,它們有一個重要的共通點是你的定義沒有觸及的,那就是接受這些迷信的人都是為了趨吉避凶,會在行為上盡量順應這些迷信;因此,迷信除了你提出的那兩個條件,至少還要有趨吉避凶的心態。

哲人丁:照你這個講法,假如某人相信有神仙,例如黃大仙和關帝,但他從不求神拜神以趨吉避凶,行為完全不受這個神仙的信念影響,那麼他便不算是迷信?

哲人丙:不錯,雖然現實裏也許不容易找到這種信神仙的人,因為大多數人信神仙就是為了趨吉避凶。

哲人丁:好,我就接受你這個迷信的條件。這樣討論下去會更有意思,不但因為這樣一來,要論證宗教不過是有系統、有組織的迷信,便會困難一點,而我喜歡這樣的挑戰,還因為我事實上認為大多數信徒都有趨吉避凶的心態。

哲人丙:那麼,我們是同意迷信有三個條件了,第一是相信某些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存在,第二是盲目相信而不知其所以然,第三是有趨吉避凶的心態。我當然不會否認宗教符合第一個條件,但說宗教也符合第二和第三個條件,你可要花點工夫說服我了。

哲人丁:當然奉陪到底!第二個條件較複雜,我們先討論第三個條件吧。不過,有一點先得澄清,嚴格來說,迷信的不是宗教,是人,是信徒。說宗教符合第三個條件,是指宗教的信念和教條提供信徒趨吉避凶的方法,例如祈禱,並鼓勵他們使用這些方法;於是本來沒有趨吉避凶心態的,便養成這種心態,本來已有趨吉避凶心態的,這種心態也許會變得更強。假如你認為有些宗教不是這樣的,可否舉一例?

哲人丙:對,這正好是你口中的那些「名門正派」主流宗教與一般民間信仰的其中一個主要分別。當然,很多主流宗教都有關於天堂地獄的信念,若單單因為要上天堂而信某宗教,這也算是趨吉避凶的心態。不少信徒初時可能也因為這些好處而入教,但宗教高貴之處在於能轉化和提昇人的心靈,敬虔信徒的目標是歸信真神,追求與創造主復和,塑造更高尚的靈魂等等,不少信徒甚至有意識地遠離世俗的榮華富貴。他們仍會相信自己死後能上天堂,與真神共享永生,但這些不外是信仰的後果,並非他們的動機。真正的宗教根本不會鼓吹趨吉避凶,認真的信徒也會避免這種膚淺的心態,這不正好顯示主流宗教本質上有別於迷信嗎?

哲人丁:你形容的「敬虔信徒」,是理想化了的信徒,也許是不少信徒的自我形象,可是,現實中的信徒,大多不是這樣的;如果他們認為自己是「敬虔信徒」,不求趨吉避凶,那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一般的信徒都有求神保佑的心態,希望災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例如基督徒開口閉口說的「求主保守」,他們求主保守這樣,求主保守那樣,有好事發生了,就感謝神。舉個簡單的例子,信徒之中,假如懷疑自己患上癌症的,十之八九會求神保佑那不真的是癌症;如果證實了是癌症,也十之八九會求神保佑盡快治好,最好還能免於痛苦。這不是趨吉避凶的心態是甚麼?

哲人丙:希望免受癌症之苦乃人之常情,若要求信徒連這麼卑微的自保心態也要撇除,未免太過苛刻了,況且沒有宗教信仰的人當然也不會希望自己患癌啊。「迷信」一詞多少帶有貶義,有宗教信仰的人希望免受癌症之苦就被批評為「迷信」,而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有同樣心態,就能理直氣壯地去找醫生「趨吉避凶」,這種批評公道麼?還有更重要一點,沒有宗教信仰的人自然希望避免患癌,根本不會作他想;反而有宗教信仰的人,雖然本能地還是希望「趨吉避凶」免受癌症之苦,但他們(尤其是真正敬虔的信徒)事實上會有多一重考慮,就是願意成全神的旨意,甘心情願地受苦,透過患癌來為神作見證。敬虔信徒的內心也難免會掙扎,但若他們能戰勝求生免苦的本能,那正是由於宗教的力量。所以,趨吉避凶的心態不外是信徒人性的一面,而宗教給他們的洗練,正正是令他們能超脫本來自私的人性,撇除人迷信的自然傾向。這樣看來,宗教不單不是迷信,更加是遠離迷信的正途呢!

哲人丁:找醫生醫病的「趨吉避凶」不是迷信,因為那不是非理性地訴諸超自然或神秘力量啊!請不要忘記,要三個條件都符合了才是迷信。此外,迷信的信徒祈求的不只是避凶,還有趨吉,不只是祈求自己和親人無病無痛,還祈求學業、事業、愛情、婚姻等順順利利;一些球隊的球員在比賽前祈禱神幫助他們勝出,就是信徒趨吉避凶心態的最佳例子。我不否認有些「高級」的信徒能夠擺脫迷信,例如一些神學家和有宗教信仰的哲學家,但他們是極少數,正如參透神學的信徒是極少數一樣;大多數信徒都是糊裏糊塗,人云亦云,隨眾拜神而已。信徒不過是凡人,宗教裏不少元素會誘使他們產生或加強靠神趨吉避凶的心態,再加上符合另外兩個條件,就是迷信了。

哲人丙:不少信徒都有迷信心態,這點我沒有異議,但我剛才的要點是,宗教本質上根本並不導人迷信,反而是助人脫離迷信的力量。正如上你「批判思考」課的學生,很多都不善於批判思考,即使考試拿了甲等,也可以在日常生活犯下最簡單的思維謬誤,但批判思考課正正希望改善學生的思維能力,成功與否則視乎很多因素。同樣地,真正的宗教本質上是要引導信徒撇除趨吉避凶的心態,離開世俗的價值觀,追求神的國度和公義,塑造高尚的靈魂。這些理想當然不容易達到,所以信徒難免還有一點趨吉避凶的心態,這也是人之常情;但當宗教發揮力量,慢慢洗練人的心靈,就能減輕一般人迷信的傾向,若有人能徹底地被信仰改造,就絲毫沒有迷信了。所以若要幫人遠離迷信,不是要鼓勵他放棄宗教信仰,反而要設法令他信得更真、更深和更投入啊!

哲人丁:你終於承認不少信徒都有迷信心態了!但我要指出的不單是這個事實,還有這事實的成因。不錯,希望趨吉避凶乃人之常情,可是,宗教非但不像你說的,會令人的這種心態減弱甚至消失,反而是鼓勵這種心態。你那「批判思考」的類比並不恰當,因為不是宗教教導信徒不應有趨吉避凶的心態,他們卻大多做不到,而是宗教根本就鼓勵這種心態!

哲人丙:你已不只一次說宗教鼓勵趨吉避凶的心態,但我仍然不清楚你的理據是甚麼。

哲人丁:我說的鼓勵,不是直接教導或要求,而是提供方法或門路讓信徒容易養成趨吉避凶的心態。大多數宗教都信奉能主宰世間萬事萬物的神,信徒都相信他們的神對他們只有善意,絕不會惡意加害;加上宗教一般都有向神表達意願的方式,例如祈禱,因此,這鼓勵了信徒向神祈求想得到的東西。此外,一些儀式和器物的使用,例如唸經、宗教人像和飾物等,亦能加強趨吉避凶的心態。在民間信仰的迷信,假如祈求某一神祇而多次不靈,可能會令人祈求之心減弱,或轉而祈求另一神祇,例如由拜黃大仙轉為拜關帝;宗教的迷信不同之處,是信徒祈求而得不著的時候,就會相信得不到祈求的東西其實對自己是好的,因為神只會對我們好,於是祈求之心不會減弱,下一次照樣熱切地祈求神。

哲人丙:我不單可以承認不少信徒有趨吉避凶的心態,甚至也不否認現世的宗教或多或少縱容信徒迷信。事實上,很多教會也相當世俗,追求各種物質上的成功與順境,簡單如教會旅行也會求神保佑天朗氣清,還不時祈求能擴建會址、擴充會務,把教會視作商業機構般運作。這些事情我都看在眼裏,但我看到的不是宗教的本質,而是現世教會的墮落、信徒的軟弱。一般信徒祈求事事順境、升職加薪,這的確與信黃大仙沒有多少分別,但黃大仙式的民間宗教不會引導人超越這些趨吉避凶的心態;真正的宗教卻不一樣,當信徒的心靈被信仰改變,就自然會減少世俗的願望,專心追求成就神的旨意。你大概也不會否認信得較真和較深的信徒,較少有世俗的趨吉避凶心態,這不是正好反映宗教的本質並不導人迷信嗎?

原文刊於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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