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Views
由主場新聞創辦人劉細良撰寫的主場觀點
2012-8-6 21:13:56
劏房門情節在政治上比前發展局長麥齊光嚴重得多,麥齊光因廉署調查廿多年前房津事件而請辭,總算是一個負責任表現。陳茂波劏房門涉五宗「罪」,他非下台不可。
1)道德破產:在知情下容許妻子違法經營劏房,這已是一個嚴重道德問題。劏房究竟是一門什麼生意?是妄顧租客生命安全以賺取更高租金回報收入的生意,馬頭圍道塌樓事件,歷歷在目。從政者道德操守要求,比普通人要高,在香港好多生意是合法,但不合道德,從政者不應沾手,即使當一個立法會議員,也成問題,更何況出任發展局長。兩人長期投資劏房賺錢,可見陳氏夫婦是什麼人。
2)手法嚇人:夫婦從事投資劏房,經傳媒揭露後,用各種方法去掩飾、迴避,以技術修詞去否認自己知情,傳媒一再公開新資料,最終才深夜發出聲明表示知情。陳茂波明顯是知道做劏房生意有違公職人員應有道德,所以才用䀆方法擺脫表面聯繫,為求做官而洗刷證據,而到了証據曝光,無法逃避,也不全面交代。這種處事手法,可見他的品格低下,絶不適宜出任官員。
3)利益關連: 原本梁振英是準備委任此人當副財政司長要職,此職位掌握香港政府金融財經投資敏感資料,包括財政儲備投資,而梁振英更主催成立主權投資基金,將儲備用於新投資領域,一個如此操守之人,竟被梁振英物色派入政府用作牽制財政司曾俊華,執行主權投資基金政治任務,如此構思令人恐懼。
4)互相包庇:重組計畫泡湯,麥齊光下台,造就了陳茂波出任發展局長。此職位屬超級局長,手握全港土地政策,賣地策略,與地產財團利益攸關。更重要是手握全港僭建執法之權力,用作打擊政敵,無往而不利。梁振英僭建是否涉刑責,目前仍未交代,發展局長之執法取態,至為關鍵。另外梁振英一直想起用陳茂波,他對陳氏夫婦涉劏房生意,是否知道全部實情?若陳向梁隱瞞而成功過關,則新政府品格審查制度形同虛設,若梁知情而仍起用陳出任發展局長,則梁陳二人是有互相包庇之嫌。梁助陳過關當發展局長,陳定當在僭建處理上放梁一馬,整個政府施政還有公信力可言嗎?發展局長一職及日後其決策,還有公信力可言嗎?
5)內部分裂: 梁振英陳茂波二人乃政治上盟友,安插入政府內之特首親信,若背負上述之指控,仍厚顏地當官,死拖下去,試問如何擺平現政府內其他非梁派系司局長,及發展局長轄下常任祕書長及各署長,心甘情願聽從一位欠缺政治道德之局長的決策。
陳茂波,立即向特首提出請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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