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場報道
2014-3-20 20:52:13
由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牽頭成立的「香港2020」建議,在2017年普選特首中擴大提名委員會的代表性,但沒有提出公民提名。至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亦未有建議取消功能組別,但把公司票及團體票改為個人票。陳方安生今日表示,為達共識,各方要有妥協的準備。
香港2020今日公布2016年立法會選舉及2017年普選特首初步建議方案,後者的建議是提名委員會由1,400人組成,較現時選舉委員會多200人。首3個界別維持300人,廢除公司及團體票,改以個人票選出。而第4界別共500人,包括立法會議員、鄉議局、人大及政協,取消區議會委員,改為加入由全港選民按分區人口比例選出317名分區提名委員,每名選民,只能選擇在其中一個界別投票。
在特首候選人方面,他們建議不設上限,只要取得140人,即提委會十分之一人提名支持,便可以成為候選人,但不可能取得350人以上提名,防止有人壟斷提名。
陳文敏:方案發揮公民提名效果
對於沒有提及公民提名,陳方安生在記者會上表示:
湯家驊歡迎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歡迎香港2020提出的方案,表示只要提委會之組成能達至有真正廣泛代表性,和沒有篩選功能,提委會作為一個提名機構,仍是可以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第25條之要求。他又指,時至今日,社會對提委會之組成和運作的討論,實在是太少和不夠深入。湯家驊期望香港2020的政改方案,能進一步推前這方面的討論。
湯家驊重申,他去年10月提出之政改方案,正是希望能便利社會加深這方面的討論,又指其方案並非單是一個提名程序之建議,而是一個完整、全面、無篩選的政改方案。這方案與其他坊間正討論的提名方法如公民提名,並無排他性或表面矛盾,亦可共存。湯家驊殷切期望社會能以理性務實之態度,尋求一個無篩選之真普選方案。
湯家驊方案 用意為何
(學民思潮成員、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二年級生 張秀賢)
- 蘋果日報 - 要聞港聞 - 20131112
(節錄,全文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112/18504244)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以個人名義提出政改建議方案,建議選舉投票方式採用排序複選法,提名委員會由1200人擴大至1514人,並取消業界公司票安排,變成一人一票選出提名委員會委員,選民由現時20餘萬大幅提升至100多萬。
觀乎建制媒體的報道,均以「排序複選法方案」來代表湯家驊方案,實在是暗潮洶湧。排序複選法本是一個選舉投票方式,並不是提名方法。整個政改討論最大的問題,並不是在於選舉制度,而在於提名權和參選權。若提名權、參選權爭議能順利解決的話,選舉制度得出共識的機會也大大提高。惟公眾需小心建制派和媒體會藉此轉移討論焦點,以免最後因小失大。
2010年,普選聯提出了「超級區議會」方案,當時親建制人士,以至北京官員均指此方案違反《基本法》,但最後都是恐怕民意反彈而接納。不少建制派人士均指出,若普選未能如期落實,香港將難以繼續管治。
湯議員作為代議士,應代表民意作出對社會最有利的決定,而不是將個人意志凌駕於公眾期望和民意取向。
香港2020今日公布2016年立法會選舉及2017年普選特首初步建議方案,後者的建議是提名委員會由1,400人組成,較現時選舉委員會多200人。首3個界別維持300人,廢除公司及團體票,改以個人票選出。而第4界別共500人,包括立法會議員、鄉議局、人大及政協,取消區議會委員,改為加入由全港選民按分區人口比例選出317名分區提名委員,每名選民,只能選擇在其中一個界別投票。
在特首候選人方面,他們建議不設上限,只要取得140人,即提委會十分之一人提名支持,便可以成為候選人,但不可能取得350人以上提名,防止有人壟斷提名。
陳文敏:方案發揮公民提名效果
對於沒有提及公民提名,陳方安生在記者會上表示:
「政黨提名和公民提名完全符合《基本法》第45條所規定的民主程序,我們這個睇法是沒有改變的。我們現在建議的方案,目的是希望收窄目前社會上嚴重分歧,建立共識,為了達至共識,各方都要有作出妥協的準備。」香港2020成員、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就認為,改革了的第四界別,已經能發揮「公民提名」的效果,同時符合基本法:
「在我們第4個界別中,由選民直接選出的佔了317席,你其實只要140席就已經可以提名,其實基本上已經達到了公民提名的效果,但我們把它放進提名委員會中,符合基本法那個要求......公民提名的方法要向300幾萬選民拿提名,老實講,實際上要怎樣做呢,我都講不到要怎樣做。」2016年立法會選舉,他們建議就把直選增至40席,功能組別減至30席,5個超級區議會席位轉作直選,選區由5個增至8個,廢除公司及團體票,為2020年全面廢除功能組別鋪路,並強調議會內要廢除分組點票制度。
湯家驊歡迎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歡迎香港2020提出的方案,表示只要提委會之組成能達至有真正廣泛代表性,和沒有篩選功能,提委會作為一個提名機構,仍是可以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第25條之要求。他又指,時至今日,社會對提委會之組成和運作的討論,實在是太少和不夠深入。湯家驊期望香港2020的政改方案,能進一步推前這方面的討論。
湯家驊重申,他去年10月提出之政改方案,正是希望能便利社會加深這方面的討論,又指其方案並非單是一個提名程序之建議,而是一個完整、全面、無篩選的政改方案。這方案與其他坊間正討論的提名方法如公民提名,並無排他性或表面矛盾,亦可共存。湯家驊殷切期望社會能以理性務實之態度,尋求一個無篩選之真普選方案。
湯家驊方案 用意為何
(學民思潮成員、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二年級生 張秀賢)
- 蘋果日報 - 要聞港聞 - 20131112
(節錄,全文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112/18504244)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以個人名義提出政改建議方案,建議選舉投票方式採用排序複選法,提名委員會由1200人擴大至1514人,並取消業界公司票安排,變成一人一票選出提名委員會委員,選民由現時20餘萬大幅提升至100多萬。
觀乎建制媒體的報道,均以「排序複選法方案」來代表湯家驊方案,實在是暗潮洶湧。排序複選法本是一個選舉投票方式,並不是提名方法。整個政改討論最大的問題,並不是在於選舉制度,而在於提名權和參選權。若提名權、參選權爭議能順利解決的話,選舉制度得出共識的機會也大大提高。惟公眾需小心建制派和媒體會藉此轉移討論焦點,以免最後因小失大。
2010年,普選聯提出了「超級區議會」方案,當時親建制人士,以至北京官員均指此方案違反《基本法》,但最後都是恐怕民意反彈而接納。不少建制派人士均指出,若普選未能如期落實,香港將難以繼續管治。
湯議員作為代議士,應代表民意作出對社會最有利的決定,而不是將個人意志凌駕於公眾期望和民意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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