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9月 06, 2014

羅馬書、暴君尼祿與香港 _ 主場新聞 House News

黃思略

致力於探索宇宙運作原理和世界未來發展,並思考管治理論。

2012-8-26 15:30:30

羅馬書十三章一節:

在 上 有 權 柄 的 、 人 人 當 順 服 他 . 因 為 沒 有 權 柄 不 是 出 於   神 的 . 凡 掌 權 的 都 是 神 所 命 的 。(羅馬書13.1)

以弗所書六章十二節:

因 我 們 並 不 是 與 屬 血 氣 的 爭 戰 、 乃 是 與 那 些 執 政 的 、 掌 權 的 、 管 轄 這 幽 暗 世 界 的 、 以 及 天 空 屬 靈 氣 的 惡 魔 爭 戰 。 〔 兩 爭 戰 原 文 都 作 摔 跤 〕(以弗所書6:12)

歌林多前書二章六節

然 而 在 完 全 的 人 中 、 我 們 也 講 智 慧 . 但 不 是 這 世 上 的 智 慧 、 也 不 是 這 世 上 有 權 有 位 將 要 敗 亡 之 人 的 智 慧 。(歌林多前書2:6)

以上三節都是使徒保羅寫下的。計及以上三書,新約一共收錄了使徒保羅十三篇篇章。

一直以來,香港都有一些教會引用羅馬書十三章一節來說明人應該服從掌權者,卻沒有同時說明聖經中說法與此相反的章節。這種做法是斷章取義,對羅馬書作者使徒保羅、對在羅馬帝國時期被逼害,包括被困於鬥獸場中被獅子吃掉的的基督教徒並不公允。

我們得對使徒保羅身處的時代有所了解,才能更明白該如何讀以上經文。

約於公元56-58年,使徒保羅寫下了羅馬書。這是給羅馬基督徒的書信,亦是他被羅馬帝國政府囚禁前寫成的。這個時期,羅馬史上以逼害基督徒著名的暴君尼祿剛即位約四年,這時,他仍未能完全把持朝政大權,施政亦相對寬容,一如他的前任克勞狄一世。在1921年出土的<致阿歷山大利亞居民> 一信中,歷史學家進一步證實克勞狄一世明事達理,作風溫和,對羅馬帝國的政權穩定性作出了重要貢獻。在寫下羅馬書前的十年,亦即是克勞狄一世在位的最後數年和尼祿掌權的初期,使徒保羅一直在羅馬一帶宣教,可以理解,在保羅的眼中,羅馬的國君在這個時期是相對開明的,人們是應該支持的。

後來,基督徒在羅馬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尼祿亦開始了其血腥對付基督徒的過程,最後使徒保羅被斬頭,天主教會第一任教宗聖彼得(聖伯多祿)亦被釘上十架殉教。

以弗所書六章十二節是保羅在羅馬的大牢中寫下的,與羅馬書對掌權者的信任剛剛相反,以弗所書鼓勵人們與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爭戰,可見這個時候保羅對羅馬執政者的惡行深痛惡絕。此外,保羅早於身在以弗所的時候亦寫下了歌林多前書二章六節,此節亦教人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是不被信納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 3:16-17) 雖然如此,不代表我們可以隨意引用聖經中的任何一條條文套用於任何一種社會狀況。使徒按上帝的默示寫成聖經,但使徒亦人,在世亦要經歷不同人生階段,我們在讀聖經,也在讀歷史,歷史一直在推進,我們在運用經文於當代社會時,有需要慎重的理解聖經的歷史背景,否則便很容易錯讀聖經。

於目前的香港,我們需如何理解不同的聖經章節,各位可以深思。

最後我希望以聖經的兩段章節結束。

第一段是耶利米書十七章九至十節

人 心 比 萬 物 都 詭 詐 、 壞 到 極 處 、 誰 能 識 透 呢 。我 耶 和 華 是 鑒 察 人 心 、 試 驗 人 肺 腑 的 、 要 照 各 人 所 行 的 、 和 他 作 事 的 結 果 報 應 他 。(耶利米書17:9-10)

第二段是詩篇五章十節

神 阿 、 求 你 定 他 們 的 罪 。 願 他 們 因 自 己 的 計 謀 跌 倒 . 願 你 在 他 們 許 多 的 過 犯 中 、 把 他 們 逐 出 . 因 為 他 們 背 叛 了 你 。(詩篇5:10)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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