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9月 25, 2014

跟小偷對抗是過激且非理性行為? _ 林山宗_ 主場新聞 House News

林山宗

「我是誰?腦海頓時一片空白。大概是個寫作人吧。旅遊攝影運動讀書寫作,我都喜歡的。」

2012-9-8 12:05:12

上文提到我從小偷手上奪回失去的銀包,事後回想,究竟為什麼那幫小偷那麼順攤?他們人多勢眾,五個人竟怕我二十出頭的亞洲小孩?何不明搶後,打我一身,打足五分鐘到下一站就跑離現場呢?將這個經歷告訴親友,他們都覺得我傻和不顧自身安全,但經過多年來的回想,我也不覺得當時處理有錯。分析如下:
1)對於不熟悉亞洲的外國人,他們真會以為所有黃臉的都會功夫,可能見我這個個子細小的男孩,竟公然以一敵眾,誤以為我真會功夫,這股葉問「我要十個」的氣勢,把他們嚇毛了。
2)我當時也不是傻仔的,如果他們為了一個銀包,公然在滿有乘客的火車中間把我殺掉,不是他們的問題,不過是我時辰已到。
3)我所有旅費、提款卡、信用卡、身份證都在銀包內,他們一手搶走它,如同殺我衣食父母,當時的確心想:「如果他娘親的兒子就此搶走身家財產,我下兩個月豈不是瞓街行乞!?」 反正銀包已在對方手上,餘下的兩個月歐遊也不會好過,不妨盡地一博,把銀包搶回來。
4)他們起初不受硬的,我便即時用軟功勸他們給回我銀包,還加一點謊言說我會給他們錢以示搶劫行政費。誰不知他們真的受軟不受硬,一見到我用比較求情的樣子,即時給我銀包。礙於他們的英語能力,我懷疑他們不知道有現金交收這個環節,所以他們也沒有追究。
5)我曾經幻想過,若果勸他們不成,下一步會如何處理,我想我會用更強硬的方法對付,甚至準備動武起來。斷估身旁的幾個鬼仔遊客不會袖手旁觀,同時對付蠻不講理的人,所謂「過激」的標準亦有所調整,那一刻隨時要以暴易暴。如果死了,只怪時辰已到。
自此以後,我再沒有遇過小偷埋手,或被搶的事件了。因為正如曹仁超所說,「勢」是最重要的。走到街上,我走路的姿態和警覺的神色,已給小偷一個「生人勿近」的Signal,這個「勢」可保你平安。小偷必然捨難取易,找些看上去便知弱勢的目標下手,所以弱不禁風的亞洲旅客是最常被搶被偷的一群。難道他們會找六呎身高挺直腰板走路的德國人下手嗎?
亞洲人的弱,並非反映在身軀上,而是他們慣常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解決問題原則,小偷必然會向這些輕易投降的人下手,即使搶了他們的銀包,他們也會想「反正銀包被搶了,不要節外生枝了。」
這些人習慣放棄自己所擁有的,也習慣被搶去屬於自己的。他們亦很可能覺得失去的總會得回來,同時做人應有逆來順受的胸襟。這些人可能會覺得我搶回銀包的行為沒有理性,覺得我在火車中大叫大嚷的聲線沒有家教,覺得我欺騙小偷不道德,覺得我不顧人身安全地反抗不理性,覺得我沒有跟小偷「理性對話尋求共識」是不成熟的表現。我寧願為自己擁有的反抗到底,也不會貪生怕死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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