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7月 18, 2020

武漢肺炎系列文章

武漢肺炎系列文章,有買趁手,盡早 backup…

//新冠病毒究竟何時被發現?在疫情爆發後的多月來眾說紛紜,陰謀論也乘時而起。內地財新網翻查論文、數據庫資料印證,種種證據顯示,早於去年12月底之前,就有不少於9個不明肺炎個案的樣本從湖北武漢各間醫院採集,基因圖譜顯示病原體是一種類SARS的冠狀病毒,這些檢測結果也陸續呈送醫院,並上報到國家衞健委和疾控系統。直至1月9日,央視報道「武漢病毒性肺炎病原檢測結果初步評估專家組」正式宣佈病原體為「新型冠狀病毒」。

財新網報道,12月27日,微遠基因實驗室組拼出接近完整的病毒基因圖譜,數據同時也共享給了中國醫學科學院病原所,「基本可以確認這個患者的樣本裏面確實有一個跟Bat SARS like coronavirus(蝙蝠沙士類的冠狀病毒)類似的新型病毒。」12月27、28日,該公司高層與醫院、疾控部門電話溝通,29日、30日甚至親自去武漢跟醫院、疾控中心官員當面匯報交流分析出來的結果。

1月3日,上海公共衞生臨床中心張永振教授團隊,接獲來自武漢市中心醫院的樣本。1月5日凌晨,從樣本中檢測出一種新型SARS冠狀病毒,並通過高通量測序獲得了該病毒的全基因圖譜,證實武漢新型冠狀病毒是歷史上從未有過的。上海公衞中心當日立即向上海市衞健委和國家衞健委等主管部門報告,提醒他們新病毒與SARS同源,應是經呼吸道傳播,建議在公共場合採取相應疾控防疫措施。

一名基因測序公司人士透露,1月1日,他接到湖北省衞健委一名官員電話,通知他武漢如有新冠肺炎的病例樣本送檢,不能再檢;已有的病例樣本必須銷毀,不能對外透露樣本訊息,不能對外發佈相關論文和相關數據,「如果你們在日後檢測到了,一定要向我們報告」。

1月3日,國家衞健委辦公廳發佈一份名為《關於在重大突發傳染病防控工作中加強生物樣本資源及相關科研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這份國衞辦科教函(2020)3號文規定,針對近期武漢肺炎病例樣本,各相關機構應按省級以上衞生健康行政部門的要求,向指定病原檢測機構提供生物樣本開展病原學檢測並做好交接手續;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向其他機構和個人提供生物樣本及其相關訊息。至於哪些機構屬於「指定病原檢測機構」,文件並未提及。有病毒學家透露,甚至中科院武漢病毒所都一度被要求停止病原檢測,銷毀已有樣本。

1月9日,香港大學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還在記者會上呼籲如果取得武漢新冠病毒的基因圖譜,可於數天內制訂新的相關基因測試。財新網的報道,足以揭發內地早於去年12月底已有基因圖譜在手,似乎在層層隱瞞下,導致新冠病毒成為蔓延全球的疫情。//


【武漢肺炎】病毒基因圖譜27/12已有 湖北衞健委、中科院要求銷毀樣本


//楊珥說,1月初就有很多患者沒有接觸華南海鮮市場史,但有了臨床症狀和影像學依據。此外,陸續有醫護人員在接觸患者後出現了同樣症狀。「這就是人傳人的直接證據」。//

【武漢肺炎大爆發】不得提「冠狀病毒」不准醫護戴口罩 內媒接力曝武漢醫院滅聲惡行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7792/%E5%8D%97%E6%96%B9%E5%91%A8%E6%9C%AB-%E6%AD%A6%E6%BC%A2%E8%82%BA%E7%82%8E-%E6%AD%A6%E6%BC%A2%E5%B7%BF%E4%B8%AD%E5%BF%83%E9%86%AB%E9%99%A2-27803/%E3%80%90%E6%AD%A6%E6%BC%A2%E8%82%BA%E7%82%8E%E5%A4%A7%E7%88%86%E7%99%BC%E3%80%91%E4%B8%8D%E5%BE%97%E6%8F%90%E3%80%8C%E5%86%A0%E7%8B%80%E7%97%85%E6%AF%92%E3%80%8D%E4%B8%8D%E5%87%86%E9%86%AB%E8%AD%B7%E6%88%B4%E5%8F%A3%E7%BD%A9-%E5%85%A7%E5%AA%92%E6%8E%A5%E5%8A%9B%E6%9B%9D%E6%AD%A6%E6%BC%A2%E9%86%AB%E9%99%A2%E6%BB%85%E8%81%B2%E6%83%A1%E8%A1%8C

本文來源:六神磊磊讀金庸(中國知名時評、歷史自媒體)

微信id:dujinyong6

作者:六神磊磊

聊一個問題。

只寫給有同感的人,反之出門右轉,不爭論。

很多人問:我的爸媽/親戚/群友很多都相信這次肺炎疫情是美國投的毒,並到處轉發。

我沒法說服他們,反而把自己氣得要死。為什麼?

簡單想了一下,有很多原因。

比如他們不承擔舉證的責任;他們只說可能性,罔顧合理性,等等。

再往深裏說一點的話,也許有這幾方面:

一、你能告訴他們結論,但你無法告訴他們常識。
你我都認為,這次疫情不會是美國的陰謀,也不會是哪一個國家的陰謀。

或者說,是美國政府故意投毒和是外星人的生化實驗,概率上基本差不多。

為什麼你我能不約而同得出這個結論?

這不是基於證據,你我都沒有證據。

我們也沒有什麼特別的信息渠道,沒有什麼內部消息。

我們也沒有特朗普這樣的好朋友,這個話癆鬼子不會和我們促膝長談。

我們是基於常識。

這種常識,是我們工作、生活、閱讀、接受外部咨訊得來的。

年復一年,你每次打開一本書,每一次匯報工作,每一次或者認真、或者浮光掠影地聽到一條資訊,每一次思考問題,每一次恍然大悟,都是在構建這種常識。

像是不斷磨礪一面鏡片,讓你眼裏的世界變得更清晰一點。

當常識建立起來,能讓你起碼粗淺地了解一點世界運行的邏輯,學會一些簡單的推理,進行一些相對靠譜的思考。

舉個例子說明一下什麼是常識。

我是江西生人,江西有個城市叫新餘。

有一年我聽到人們盛傳,新餘要開奧運會。

其實是雪梨申奧成功了,大家聽岔了,把「雪梨」聽成了「新餘」,就奔走相告說新餘要開奧運會了。

但我七十歲的奶奶聽了之後嗤之以鼻:他們怎麽這麽蠢啊?

北京申奧都失敗了,新餘怎麽可能開奧運會?

你看這就是常識。

我奶奶並不大愛看電視新聞,也不關心體育。

你要問她奧運會在哪開誰說了算、什麼城市有資格開奧運會,她也說不上。

可是她對世界運行的邏輯有一個基本常識:北京申奧都失敗了,況且才失敗沒幾年。

新餘和北京比,差距很大,不可能開得了奧運會。

新餘要開奧運會,這非常搞笑。

這種常識,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無法傳遞給別人。

面對一個相信「疫情是美國的陰謀」的人,你可以和他爭吵,可以告訴他你的結論,但是你無法傳遞給他常識。

這不像近視眼鏡,可以摘下來給人戴。

他無法把你的生活過一遍,無法把你對世界的感受再感受一遍。他是他的日子塑造的。


二、無知會形成一種閉環,可以自己解釋自己
一個人相信疫情是外國投毒,他是這樣自己解釋自己的:

1、外國見不得中國好,想把中國搞亂。

2、疫情可以把中國搞亂。

3、外國多半故意搞了疫情。

4、如果不是美國搞的,那為什麼美國人得病的少。

在這個鏈條上,每一個環節都是粗陋的、缺損的,但是他自己強行解釋了自己,這時候無知形成了閉環了。

《倚天屠龍記》裏,元大都的市民覺得,明教造反就是彌勒佛挑戰關王爺。

這就是一種閉環。

如果明教輸了那就是彌勒佛輸了。

如果明教得勢了就是關王爺的刀鈍了,或者赤兔馬拉稀了。

閉環一旦形成,什麼事情都可以放進來解釋,一個人的思考就到此為止,他想問題的深度就永遠恒定了,就很難獲得新的知識了。

它就好像是思想的鍘刀,把什麼都先鍘過一遍,然後假裝觀察一番,得出結論:啊呀世界上果然沒有青草,只有碎草。

又好像是思想的油漆刷,把任何事物都先刷成綠的,然後說你看萬事萬物果然都是綠的。

以前文裏說過,兩個人爭辯,占有信息量少的那邊贏,邏輯粗暴的那邊贏,因為無知的閉環很難戰勝。


三、你認為陰謀論是思維簡陋的表現,但有人認為它是思維深刻的表現。
你我大概認為,頭腦越簡單、見識越短淺的人越鐘愛陰謀論。

但有人相反,覺得陰謀論會顯得自己深刻。

凡事扯上陰謀,能代表自己成熟、見得多。

這就好像吃魚翅一樣。

我認為吃魚翅不人道,也不體面。但有的人認為吃魚翅很體面。

對於野生動物也是這樣的,你我覺得吃野生動物是反文明的、土鱉的表現,但有人覺得這很洋氣,很體面,很補。

因為上述原因,你很難說服別人疫情不會是美國的陰謀。

實在看得鬧心,只能禁止群消息提醒,少看,眼不見心不煩,不如去開黑打農藥。

最後順便回答一下:此前故宮出那事兒是不是有關方面故意搞的,為了轉移注意力?

不是。

因為不可能開那麽一個協調會,對故宮方面說:院長,那這次就委屈您啦……
六神磊磊 / 為什麼你永遠說服不了他們:疫情不是美國的陰謀?
https://chinaqna.com/a/103938

//前所未有的训斥

去年12月16日,我们南京路院区急诊科接诊了一位病人。莫名其妙高烧,一直用药都不好,体温动都不动一下。22号就转到了呼吸科,做了纤维支气管镜取了肺泡灌洗液,送去外面做高通量测序,后来口头报出来是冠状病毒。当时,具体管床的同事在我耳边嚼了几遍:艾主任,那个人报的是冠状病毒。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个病人是在华南海鲜做事的。

紧接着12月27日,南京路院区又来了一个病人,是我们科一位医生的侄儿,40多岁,没有任何基础疾病,肺部一塌糊涂,血氧饱和只有90%,在下面其他医院已经治疗了将近10天左右都没有任何好转,病人收到了呼吸科监护室住院。同样做了纤维支气管镜取了肺泡灌洗液送去检测。

12月30日那天中午,我在同济医院工作的同学发了一张微信对话截图给我,截图上写着:「最近不要去华南啊,那里蛮多人高烧……」他问我是不是真的,当时,我正在电脑上看一个很典型的肺部感染患者的CT,我就把CT录了一段11秒钟的视频传给他,告诉他这是上午来我们急诊的一个病人,也是华南海鲜市场的。

当天下午4点刚过,同事给我看了一份报告,上面写的是:SARS冠状病毒、绿脓假单胞菌、46种口腔/呼吸道定植菌。我仔细看了很多遍报告,下面的注释写着:SARS冠状病毒是一种单股正链RNA病毒。该病毒主要传播方式为近距离飞沫传播或接触患者呼吸道分泌物,可引起的一种具有明显传染性,可累及多个脏器系统的特殊肺炎,也称非典型肺炎。

当时,我吓出了一身冷汗,这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病人收在呼吸科,按道理应该呼吸科上报这个情况,但是为了保险和重视起见,我还是立刻打电话上报给了医院公共卫生科和院感科。当时我们医院呼吸科主任正好从我门口过,他是参加过非典的人,我把他抓住,说,我们有个病人收到你们科室,发现了这个东西。他当时一看就说,那就麻烦了。我就知道这个事情麻烦了。

给医院打完电话,我也给我同学传了这份报告,特意在「SARS冠状病毒、绿脓假单胞菌、46种口腔/呼吸道定植菌」这一排字上画了个红圈,目的是提醒他注意、重视。我也把报告发在了科室医生群里面,提醒大家注意防范。

当天晚上,这个东西就传遍了,各处传的截屏都是我画红圈的那个照片,包括后来知道李文亮传在群里的也是那份。我心里当时就想可能坏事儿了。10点20,医院发来了信息,是转市卫健委的通知,大意就是关于不明原因肺炎,不要随意对外发布,避免引起群众恐慌,如果因为信息泄露引发恐慌,要追责。

我当时心里就很害怕,立刻把这条信息转给了我同学。过了大概一个小时,医院又来了一份通知,再次强调群内的相关消息不能外传。一天后,1月1日晚上11点46分,医院监察科科长给我发了条消息,让我第二天早上过去一下。

那一晚上我都没有睡着,很担忧,翻来覆去地想,但又觉得凡事总有两面性,即便造成不良影响,但提醒武汉的医务人员注意防范也不一定是个坏事。第二天早上8点多一点,还没有等我交完班,催我过去的电话就打来了。

之后的约谈,我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非常严厉的斥责。//
这是《人物》3月刊封面《武汉医生》的第二篇报道

发哨子的人

https://archive.is/OLdHs

更詳細有關化驗報告,和中共決定銷毀報告,看這

中共錯誤,禍延全球(上)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7985/%E6%AD%A6%E6%BC%A2%E8%82%BA%E7%82%8E-%E9%9A%B1%E5%8C%BF%E7%96%AB%E6%83%85-%E6%96%B0%E5%9E%8B%E5%86%A0%E7%8B%80%E7%97%85%E6%AF%92-27985/%E4%B8%AD%E5%85%B1%E9%8C%AF%E8%AA%A4%EF%BC%8C%E7%A6%8D%E5%BB%B6%E5%85%A8%E7%90%83%EF%BC%88%E4%B8%8A%EF%BC%89

中共錯誤,禍延全球(中)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8011/%E6%AD%A6%E6%BC%A2%E8%82%BA%E7%82%8E-%E9%9A%B1%E5%8C%BF%E7%96%AB%E6%83%85-%E6%96%B0%E5%9E%8B%E5%86%A0%E7%8B%80%E7%97%85%E6%AF%92-28011/%E4%B8%AD%E5%85%B1%E9%8C%AF%E8%AA%A4%EF%BC%8C%E7%A6%8D%E5%BB%B6%E5%85%A8%E7%90%83%EF%BC%88%E4%B8%AD%EF%BC%89
//前引上海公衛中心在1月5日發現新冠狀病毒基因序列後,已經立即向上海市衛健委和國家衛健委等主管部門報告,提醒他們新病毒與SARS相似,建議採取適當措施防止疫情擴散,但直到1月11日,團隊仍未見當局回應,於是團隊在 virologic.org 網站上發佈了世上第一個新的冠狀病毒基因序列。該所的張永振的團隊覺得當局顯然無意就病毒一事對社會大眾採取任何行動,於是才決定公開發表病毒的基因排序。他們認為:「這並非有關任何個人的榮辱,這是面對一種過去未為人所悉的呼吸道疾病,尤其是新年期間有大幅度的人口移動」。換言之,他們是因為當局對他們提出的警告置若罔聞,才被迫在海外刊物上發表,公開這潛在的危險。//

//孟昕 本來他們是拿到一手好牌的,我的同事們幾個通宵的努力,在不到一週的時間裡:分離了病毒,測完了序列,證實了病原。在不到兩週的時間裡研發了檢測試劑並發放全國省級疾控中心,並覆核了幾十到上百份武漢來的標本(具體數字不詳),獲得了國際同行和世界衛生組織的一致讚賞和高度肯定,為防控疫情贏得了最寶貴的時間。

然並卵,如此好牌還是被打得稀爛稀爛的,因為有政治第一的明確指示,有保密協議的嚴格要求,不可說不可說,要維穩。於是檢測報告進了保險櫃,只看到武漢方面連續一週發佈的無新增病例,密接人群無人感染,無醫務人員感染的消息。都以為是武漢措施得力,把疫情扼殺在搖籃裡了,誰知道背後的真相是醫務人員多人感染,人傳人確鑿無疑。最後恐怕是實在壓不住了,只好把鐘老這位大神請出來揭破部分事實,安定人心,可還是尤抱琵琶半遮面,不肯承認有瞞報遲報漏報,不承認超級傳播者,不承認英國的疾病模型是對的,不承認武漢醫院床位不夠,於是,在政治第一、維穩第二的正確指導下,在中國喜慶的節日氣氛裡,武漢人民喜迎封城。//

中共錯誤,禍延全球(下)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8054/%E6%AD%A6%E6%BC%A2%E8%82%BA%E7%82%8E-28059/%E4%B8%AD%E5%85%B1%E9%8C%AF%E8%AA%A4%EF%BC%8C%E7%A6%8D%E5%BB%B6%E5%85%A8%E7%90%83%EF%BC%88%E4%B8%8B%EF%BC%89

//在真話被禁絶的環境下,偽科學就自然當道。為了迎合中共「政治第一、安全第二、科學第三」的方針,於是就出現很多低估疫情的偽科學,例如:

1月5日,武漢市共報告符合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診斷患者59例,其中重症患者7例。初步調查表明,未發現明確的人傳人證據,未發現醫務人員感染。

1月11日,國家醫療專家組專家、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呼吸和危重症醫學科主任醫師王廣發稱,目前來看該病毒的致病性較弱,病患病情和整體疫情處於可控狀態。

1月15日,武漢衛健委發佈肺炎疫情知識問答,根據現有的調查結果表明,尚未發現明確的人傳人證據,不能排除有限人傳人的可能,但持續人傳人的風險較低。

這種偽科學持續了15天,直至1月20日,國家衛健委高級別專家組組長鐘南山院士在接受央視連線時明確表示,目前可以肯定,此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存在人傳人的現象。至此,病毒的真正危害才為當局承認。

在「政治第一、安全第二、科學第三」的方針下,從2019年12月8日到2020年1月23日這個撲滅病毒的黃金機會就白白流失了。為了不引起疫情對社會穩定造成的不良影響,從而轉化為對政權的不滿,就唯有犧牲科學了,所以不斷對疫情作出「低風險」的評估,從而鬆懈了群眾對疫情的警惕度。例如,武漢重災區之一的武漢市江岸區百步亭花園社區才會在1月18日(距離武漢封城只有5天)還舉行萬家宴,4萬多個家庭一起共度農曆小年,從而為病毒的擴散製造絶好時機。

這個要命的政策,終於讓病毒走出國門,危害全世界。//

//叶青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在此之前,很多人都没有做防护措施,认为这个不会“人传人”,那何必去注意呢?所以,有些人甚至还是去参加了一些宴会、聚会。

2020年1月里,武汉市和湖北省先后召开了两会。叶青说,他是湖北省政协常委,1月11号到15日,参加了省里的两会,“大家基本上没有讨论这事。在15号下午的闭幕式,我看到坐在前排的一位委员带着口罩,而且是N95的口罩,当时我们坐在后排的还说,开这么严肃的会,他怎么戴个口罩呢?我现在总是会记起这件事。”//

湖北官员:若提前五天封城 可能情况会好很多

红星新闻

https://finance.sina.cn/china/gncj/2020-02-14/detail-iimxxstf1263098.d.html?vt=4

//根據這個規定,當2019年12月8日第一個確診武漢肺炎的病人出現時,地方衛健部門應該在4小時內就通過這個系統報告給北京。從12月8日到12月31日,已經出現了共27宗病例,這個聲稱「全球最大的」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應該就不斷有疫情通報到北京,可惜北京直到12月31日才派人到武漢調查。這個號稱「全球規模最大」,「世界一流」的信息直報系統,居然完全不能起到預警的作用。是因為有人瞞報?還是因為上級在接報後刻意不作為呢?筆者認為,既有基層的瞞報,也有上層的不及時採取措施。

筆者請大家注意一個無意中被發現的細節。《紐約時報》在斥責美國CDC應對疫情不利的時候,提到了一個細節:

早在元旦前後,美國CDC中心主任就接到了中國CDC 主任高福的電話,當時美國同行正在度假,聽到高福的通報之後,感到非常震驚;更值得注意的是,幾天後,高福再次和美國CDC 通話時,突然淚奔。【註1】
這個細節在《紐約時報》的這篇譴責特朗普的報導中所占的篇幅和份量都微不足道,但卻為人們瞭解這個號稱「全球規模最大」的預警機制完全不能起作用的原因。

根據預警機制的規定,地方疫情4小時內要報到北京,當2019年12月8日第一個確診武漢肺炎的病人出現時,地方衛健部門應該在4小時內就通過這個系統報告給北京。從12月8日到12月30日,已經出現了共27宗病例,理論上應該就不斷有疫情通報到北京,可惜國家疾控中心直到12月30日才知道【註2】,並馬上於31日派人到武漢調查。這個號稱「全球規模最大」,「世界一流」的信息直報系統,居然完全不能起到預警的作用。原因只能是有人刻意瞞報。

什麼人在刻意瞞報呢?在第一線瞞報的必然是基層醫院的領導,但基層領導為什麼敢瞞報呢?這就必然是受上級領導的指示。上文我們已經提到封鎖消息、銷毀證據、懲處發哨人和吹哨人、網絡禁言等等措施(見本系列二、三兩篇),實質上就等於廢了這套預警機制的武功。

那麼為什麼高福又要哭呢?

我們不妨翻查時間線:1月6日,中國疾病防控中心啟動二級應急機制,並於1月15日啟動一級應急機制(最高級)。遺憾的是,它的緊急呼籲並沒有得到相應的重視。我們看到的是:

1月7日,習近平主持政治局常委會,對「抗疫」作出指示。官方沒有透露指示內容,但據香港《明報》2月17日透露,「中央領導人要求要注意防範,但同時要求,不要因此造成恐慌而影響即將到來的農曆新年節日氣氛」。顯然這個指示與疫情緊張情況格格不入。這個指示對疫情輕描淡寫。

1月11-17日,湖北省、武漢市兩級的人大、政協會議如常召開。在省市兩會期間,所有人(負責提交政府各項工作報告的2300多名)都沒有對疫情作出任何討論,而且奇怪的是,在此期間,居然「確診人數」為零(「兩會」期間,武漢市衛健委的每日例行通報,均稱前一日「本市無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連病毒也懂得「聽黨的話」)【註3】。

1月18日,武漢繼續舉辦各項慶祝春節的活動,包括有四萬人參加的「萬人宴」。到1月20日確認人傳人時,已經有500萬人因春節而離開武漢。

看到這種情況,光著急的高福能不悼眼淚嗎?//

預警機制為何失靈?——《新聞自由 攸關生死》4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9182/%E6%AD%A6%E6%BC%A2%E8%82%BA%E7%82%8E-%E9%9A%B1%E5%8C%BF%E7%96%AB%E6%83%85-%E7%BF%92%E8%BF%91%E5%B9%B3-29265/%E9%A0%90%E8%AD%A6%E6%A9%9F%E5%88%B6%E7%82%BA%E4%BD%95%E5%A4%B1%E9%9D%88%EF%BC%9F%E2%80%94%E2%80%94%E3%80%8A%E6%96%B0%E8%81%9E%E8%87%AA%E7%94%B1-%E6%94%B8%E9%97%9C%E7%94%9F%E6%AD%BB%E3%80%8B4

星期二, 10月 23, 2018

屯門公園的飲水機 _不存在也不在意

有些事物是否存在會引來大迴響,例如「八萬五不存在」。但似乎「屯門公園沒有飲水機」卻不是這類觸目的不存在。

一年前的盛夏,筆者帶着兒子到屯門公園的滾軸溜冰場,才赫然發覺這問題。

還記得問起保安員、清潔工都是一臉愕然,最後辦公室出來一名大姐,禁不起我的吵鬧,就幫我往辦公室取水。

然後保安員說,「舊式公園係咁架啦。」

但其他市鎮公園如元朗、天水圍、荃灣都有。再去遠啲,美孚荔枝角公園、港島香港公園,也有。屯門公園既是市鎮公園,又有運動設施,卻連飲水機都沒有。

公園辦事處職員回應查詢,說飲水機已有計劃安裝,但需要鋪設電線,須等待機電工程署設計,但沒有預計安裝日期。
後來發覺屯門公園有兩部飲品販賣機,卻沒有所謂供電問題。
事隔一年,一切照舊。難道一直無人留意這問題?或者覺得不重要?

遊人反應不一

訪問公園遊人,因為很多是住在附近,確實可以接受這問題。

中年人一夥在公園踢毽,每人帶一大支水。有個媽媽帶兒子溜冰,也是自備水壺喝完便回家。在公園獻唱的大媽也如是。

問到是否贊成裝一台飲水機,又多數表示歡迎的,因為覺得飲水機更健康。

但同時也有人認為飲料售賣機更好,因為覺得人們缺公德心,導致飲水機污糟,膠樽水更衛生可靠。只是覺得販賣機和小食亭距離多用途球場太遠,甚至因為那裡雲集唱歌大媽,有媽媽覺得「烏煙瘴氣」,不欲帶子女過去買飲品。

屯門公園地圖



而帶着兒子溜冰的媽媽,則說那邊太嘈吵,都不願去到涼亭和人工湖一帶。

快餐店斟水機
當中卻沒有人從環保減廢的角度考慮問題。

近年可見連鎖快餐集團也會推出斟水機,方便顧客取水。

拒裝原因五花八門

飲水機由於所在場地的不同,可以是由房屋署、地政署、康文署、民政事務署等多個不同政府部門提供。而安裝涉及的部門,可以包括機電工程署、水務署,甚至衛生署。

友愛區議員譚駿賢表示,曾經向房署申請在友愛邨裝設飲水機,但衛生署反對,認為容易傳播疾病。「這是荒謬的,這樣說這麼多球場運動場的飲水機又可安裝?又不怕傳染?」

政府曾經拒絕在青山灣海濱長廊加設飲水機,因為怕被偷竊。譚表示,巡視三聖海鮮街時有地政署官員表示,無必要安裝飲水機,因為「在附近買樽裝水也很方便」。
甚至以往在區議會回覆為何屯門公園沒有飲水機,康文署官員也表示,市民可以買樽裝水。


然而這些是否真正拒裝的原因?筆者提出安裝售賣機可令政府有收入,而且不須負擔維修成本。

譚卻不認同,反而估計這是由於守舊思維。
「售賣機有多少錢呢?而說飲水機的保養,你看維園只得那三幾部,但也經常污糟得可以,又誰去理呢?根本官方仍是停留在這種階段,除非公眾形成足夠壓力,他們不願主動做甚麼。」

飲啖水有幾難?現況是….

201612月,在各公共設施的飲水機和自動售賣機︰

場地
飲水機
飲品售賣機
康文署轄下場地
1819
691
公立醫院及診所
492
263
渡輪碼頭
9
105
公共交通交匯處
0
16
社區會堂/社區中心
16
52
其他(街市、政府合署)
20
4
合共︰
2356
1131

 (資料來源︰郭家麒議員提問- 立法會十四題:政府場地飲水機 20161214

據蘋果日報201711月報導,政府場地自動飲品售賣機已增至1,540部。
據東方日報20183月報導,康文署轄下場地有飲水機1800部,飲品售賣機800部。即是飲水機數量不變,但飲品售賣機增加100 部。
至於社區會堂/中心的情況,飲水機數量不變,而飲品售賣機多了一部。

政府既無公佈已安裝飲水機場地的比率,在各區的分區情況也沒有公開。令人奇怪的是,飲品售賣機的數量在2017年增加近三分之一,而飲水機並無大幅增加。

但政府卻公佈新的環保政策,在今年220日起政府場地飲品售賣機停售一公升或以下的樽裝水。

說好的環保呢?

飲水機如果很易找到,人們樂於自備水樽盛水,是可以減少膠樽造成的廢料。

現實情況是,政府更熱衷加裝飲品售賣機多於飲水機,以至不少場地只有飲品售賣機,市民口渴只得花錢買樽裝或罐裝飲品,有違減廢目標。而新政策只針對細支樽裝水,對大支樽裝水以至其他飲品不作限制。結果飲品供應商會以其他產品代替。

場地何時裝飲水機有無標準?

康文署曾回應傳媒查詢,動態康樂場地設置飲水機,靜態活動場地則一般不會有,而部分會設餐廳和售賣機方便公眾。然而屯門公園明顯有滾軸溜冰場緩跑徑等動態設施,卻未見跟從康文署政策設置飲水機。

Water for free撲水」是一手機程式,收集了各區飲水機的位置,讓市民查閱取水,其創辦人Rachael Pang 表示,康文署安裝飲水機,並沒劃一準則。

「地氣 Earthingfacebook 專頁是一群園境師成立,從而向公眾推廣園境知識,其負責人回覆︰「每個公園均由獨立場主管理,因而設施不盡相同,怎分配也無準則。加水機唔容易,因要攞「水纸」即政府水務署審批,又要鋪水管、加過濾器……未必個個場主想加,而且要有budget康文署內「山頭」林立,分工明確,除非上到地區經理層次,否則很難與場地負責人逐一商量。」他也對康文署會否配合環保署表示懷疑。

屯門人是否無欲無求?

訪問遊人,他們都樂於見到加裝飲水機或飲品售賣機,但他們卻從沒試過向政府投訴。問到他們最想公園改善的設施,他們也說不上來。
譚駿賢覺得運動場地很多時有飲水機,然而普遍來說,相較其他地區,屯門區的飲水機比較少。

譚駿賢︰「最多人投訴的是公園噪音和交通問題」

區議員作為敦促者

就是因為官員「踢一踢,郁一郁」,很多時便由區議員負責踢郁官員。
因為區議員要和不同的官員打交道,累積不少人脈,也熟悉政府編制運作。這有利於就具體問題找適當職位的人員施壓,相互溝通也省卻不少摸底探路。
於是由屋邨光管照明壞了,以至要求調遷,居民也樂於找區議員支援,否則面對複雜的政府人事架構,可能被部門推來推去曠日持久。起碼由他們信任的議員幫忙拆解,當官員說要時間處理的時候,那些是實話,而那些又是官腔托詞。
在現行這種體制下,市民很難可以參與促成改變政府政策,就算小至在公園安裝飲水機,也是如此。




筆者就相關政策,以書面查詢康文署,至截稿前,康文署並未回覆。

查詢康文署事項

飲水機在康樂場地的普及程度,以至公園、體育館、博物館等場地分類安裝百分比
飲水機在各區的分佈情況,及為何沒有在網上發佈相關訊息
為何傾向加裝販賣機多於加裝飲水機,製造更多鋁罐和膠樽廢料?
自動售賣機的收入,以至省卻維修保養,是否令署方更樂於安裝自動販賣機?
屯門公園、屯門大會堂、元朗劇院,多年來都未能安裝飲水機,原因為何?
若未能在短期內加裝飲水機,可否在必要時由場地辦事處提供斟水服務,給市民使用?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

假如連基本的飲水需要,也要花錢才可解決,這反映出社會價值觀,是把一切活動都商品化,一切「向錢看」。
飲水不只是市政設施,不只是環保,也關乎公義。

星期一, 9月 24, 2018

南屏晚鐘還是戰地鐘聲?

週四來到屯門公園,單看氣氛來說,超強颱風山竹早已風過無痕--如不是這兒那兒仍有斷枝折樹須封閉。

一出西鐵站耳際已轟入響亮樂聲,那近池邊涼亭拱橋差不多佔公園一半的地方,都是演唱者和「知音人」。那音樂直至去到爬蟲館、辦事處,才稍為緩和,而貼近友愛一邊的滾軸溜冰場才可避開聲浪。

公園模型船池,右側都是曲友聚集處,正面遠方為友愛邨

聽的唱的樂在其中,抑或是怕嘈吵的早已離場?

這時是下午四點多,聽唱或閒坐的多是上了年紀,男仕居多。他們大抵樂在其中,也有零星的一兩對跳起舞來。歌者觀眾打成一片,共尋大眾娛樂。又或者只是「倖存者謬誤」?那不喜歡震耳音樂的,早已離場不再來公園了,而仍來的當然是捧場客。






聽唱或閒坐的多是上了年紀,男仕居多

遇上第一個演唱者,我明明聽那音樂是「千王之王」主題曲,但聽她唱了好一陣,仍聽不出來她是真的唱這個,因為唱來的咬字、風韻完全不同。但這肯定是 hit 歌吧?因為不遠又另有人在唱。我還認到有唱「我有一段情」,再其他的就不識了。

等我還在嘀咕著,會否聽到「南屏晚鐘」或者「月亮代表我的心」,但卻沒有啊。





拱橋的一邊已有四檔唱歌的,保安員也有五、六個。其中一個對我說,他們只負責這一帶附近,言則即是專門來管理這唱歌的熱點。

他們也會拿議器來測音量,但很多時他們走過去,檔口的人就稍作收斂。如是者每日重覆著。

「有時都繃得很緊。」可是我可看不出他講的這種張力。反而間或保安員會和一些觀者聊兩句,問問情況之類。當保安員經過,演唱者也很淡定。

保安員謂工作時有摩擦,關係緊張

「我們只是勸喻,遇有冥頑不靈的,我們也會叫警察。」






問到他們可會有休息喝水時間?正式的可就沒了,只可偷閒喝
一口。那要斟水怎辦?全公園走遍也沒一部飲水機?他說,會集埋幾個人一次過去辦事處斟水。









看見有兩部飲品販賣機,正好各自在拱橋兩邊。
但保安員說多數他們都不會幫襯。












留聲機之間載歌載舞





到了拱橋另一側有個留聲機塑像和小賣部,也有兩檔唱歌的。






露天劇場




露天劇場也有一檔,卻是唯一正式申請場地的。





自娛A區封閉

自娛B區冷清


















本來園內有設立自娛區,但明顯不受歡迎。


場地申請情況


另一邊靠向市中心的沒那麼平坦,也沒有人擺檔。看著唱歌聽歌的也不覺他們有買飲品或帶水樽來。只是小賣部所在的涼亭,人們才會買啤酒和飲品在聊天聽歌。

小賣部所在的涼亭



與主園區「不相往還」的單車徑、緩跑徑






公園有單車徑和緩跑徑,但沒有圍繞公園,只是一條直路沿著河畔,由西鐵站伸延至友愛入口那邊,而中間是沒有出入口可連接主園區。




中秋綵燈會燈飾
這些徑道是狹長的,旁邊栽種樹木,實在沒太多空間,如裝飲水機可能要很窄身,而且就只有緩跑的用得上了。














本來也想看看近友愛一邊的多用途球場和空地有無人用,但這裡是用了來佈置中秋綵燈會的燈飾和攤位。







去到爬蟲館一帶音樂聲才見減弱

滾軸溜冰場被封閉




然後滾軸溜冰場又被封閉,可能擔心附近樹木有倒塌危險。










溜冰場對面是個年尾將開幕的全港首個傷健共融遊樂場。

全港首個傷健共融遊樂場

可是這麼嶄新的意念都可落實,但沒人覺得缺乏飲水機是個問題?

屯門公園全圖 - 偌大地方沒有飲水機


踢毽的大叔大嬸




行到通向市中心的天橋前面,遇上幾個踢毽的大叔大嬸,忍不住叫他們也讓我湊合踢兩腳。我可是全不在行,本應用腳踭踢,變成用小腿擋回。







踢得幾下還是忍不住問大嬸,你們渴了怎辦呢?原來他們是各自帶一大樽茶水。那要斟水怎麼辦呢?

「這兒沒水機的,別的公園會有。你可以到那邊買飲品。」

那沒得斟水不麻煩嗎?她說︰「飲晒就算,索性返屋企。」我問起他們可是都住附近。大嬸說是的,又加多句︰「那邊都沒地方,只剩這近門口一块,仍可玩一下。」

我問他們可是常來玩。大嬸說是的,但一個高廋大叔就說唔一定。我一瞥眼見到足毽都帶備兩個,可見都幾認真。

跟住大叔說要買餸回家煮飯,就匆匆散夥。

屯門大會堂一樣派膠






最後到屯門大會堂轉了一圈,竟然是同樣情況︰有賣汽水機,但無讓人斟水的飲水機。

星期日, 4月 08, 2018

基本法 - 權宜之計?

另一方面,基本法將一些政策措施都寫進去,例如平衡預算、低稅制、不實施外匯管制、自由港。好像都成為奠基香港的金科玉律。
基於同樣邏輯其實聯繫匯率應否寫進基本法?
香港曾與英鎊掛鈎、脫鈎再掛、再脫鈎,然後再在80年代與美金掛鈎。如果真的視基本法為憲法,應該寫些根本性的,而不是限制了政府可做的政策選項。
否則憲法便要時常修改,等同兒戲。
除非這真真就是金科玉律。香港這地方的意義就只是資本家樂園,就是要成為「李家之城」,討富豪歡心,沒有其他。
從歷史來看,中共是要突顯這些政策措施「不會變」,有錢人的既得利益定可保存,以往大陸公私合營把私企收歸國有的事不會發生,「香港不搞這套」。
但如此一來香港的霸權結構便死實實不能動搖,變成權貴壟斷資源,社會如要改革向前就少了政策選擇。
過尤不及,以往強調「不變」,卻是將新生代對香港的未來想像空間都框死了。
然而紮根於本土大眾的自主意識業已萌芽了,把社會發展拉回九十年代決無可能。基本法又可權宜多久?

基本法 - 憲制文件?

基本法是憲制性文件,勾劃香港的社會制度、政治藍圖,記錄了港人可享有的各項自由和權利。
但嚴格來說,這可以是一紙空文,因為這端賴中共能恪守基本法。
又或者他所解講的自由、高度自治、一國兩制,與社會部分人的期望不一致,又由誰去定斷?
本來香港法院可處理司法覆核,惟經過數次人大釋法,法院肯定了人大的釋法權不受制約。因而不會檢視,人大的決定是否有違基本法。
在違憲審查、解釋權、修改權都不在香港制度內,基本法其實是中共可資利用的箝制性文件。
正因如此,基本法對中共是好用的工具,不願毁去,但港人也可以此牽制中共。
令人尷尬的是,若指基本法為憲法,則香港不是個國家,則並不能無爭議地指為憲法。若說他只是「地方法令」,但在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以至基本法第十八條,均註明可在香港實行有別於中國其他地方的一套法律。
對比情況可見「蘇格蘭法」1998,把權力由聯合王國下放到蘇格蘭。
也可見「魁北克憲法」,是魁省有人提出把散見各處的法令集中成憲法。
於是出現兩極情況,中共一方面高舉基本法(問你「要不要基本法」),因為可用來箝制港人。但另一方又刻意貶低,使你不能用來牽制他(聲言《基本法》不是「小憲法」)。
按︰
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 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基本法第十八條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基本法第八條
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
維基百科 - 基本法
基本法是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擁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它的實際作用與憲法相同。「基本法」一詞所意味的是不永久並權宜之計,在沒有實施憲法的情況下,達到有法維持憲政秩序之效果。
香港和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兩地的政治體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本土有所不同,因此在憲法之下制定基本法以實施高度自治。亦有人稱其施行的基本法為上述地區的「小憲法」[1]。然後,香港和澳門的《基本法》均沒有經有住民自決公投,在訂立的過程中亦沒有由住民選舉的代表參與。
備註
把香港和澳門的《基本法》稱為「小憲法」,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大陸都很常見,例如香港《大公報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7-09-27.》言「……《基本法》是人大常委會賦予本港的『小憲法』……」、前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的 演辭 說「……我們現在擁有一部成文『小憲法』 — 《基本法》……」、澳門《新華澳報》的 文章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7-09-28. 所言「……一部俗稱為『小憲法』的憲制性文件──《澳門基本法》……」、人民網地方聯報網 稱「……成功落實《澳門基本法》……這部關乎澳門未來發展和進步的『小憲法』……」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F%BA%E6%9C%AC%E6%B3%95
*****
《基本法》竟然不是特區的憲法? - 李柱銘
https://hk.lifestyle.appledaily.com/nextplus/magazine/article/20140626/2_17301016/-%E5%9F%BA%E6%9C%AC%E6%B3%95-%E7%AB%9F%E7%84%B6%E4%B8%8D%E6%98%AF%E7%89%B9%E5%8D%80%E7%9A%84%E6%86%B2%E6%B3%95-%E6%9D%8E%E6%9F%B1%E9%8A%98
//內地官方喉舌《人民日報》更於十九、二十日,一連兩天在頭版發表文章。十九日那篇以強硬措辭批評「有人」把《基本法》稱為「小憲法」,「是反映了對我國憲法效力的排斥」,存在港獨心態。文章還指法庭解釋《基本法》時,「鮮能看到我國憲法的影子」,「用外國的經來解中國的法律,……『一國』就從憲制上悄然消失了」。//

星期二, 9月 19, 2017

批評《真的絕對自由嗎?細數美國言論自由的種種紅線》

共媒發很多文章都是誤導的。但人們只是轉載,永遠不去查證。
如果稍加查證,就會發覺這些 landmark cases 恰恰就是一路走來確立言論自由。

試看這篇
《真的絕對自由嗎?細數美國言論自由的種種紅線》
https://kknews.cc/world/6nkyozm.html

文章開頭這樣說︰
//在標榜「言論自由」的美國,無論是在立法還是司法層面,同樣要為言論自由劃紅線,違反美國的法律的言論,同樣要負法律責任。大量事實表明,美國政府對於美國民眾一些不應該屬於違法或者屬於輕度違法的言論,也通過法律手段進行打壓或者過度處罰,有的量刑相當重。相比之下,中國寬容多了。//

之後列舉一連串事例。

1、美國人沒有褻瀆國旗或焚毀徵兵卡的象徵性言論自由。
//一旦發生類似事件將會面臨處罰,比如2013年一名美國教師因踩國旗被開除,當時,美國南卡羅來納州查普林高中男教師斯科特•康普頓在全班學生面前猛踩美國國旗,並稱「國旗只是一塊布,沒有任何意義」。隨後,康普頓被調查、開除。
在越戰期間,美國各地反戰分子紛紛以焚毀美國國旗或徵兵卡作為對美國政府的抗議,他們在審判中以焚毀徵兵卡是象徵性言論為由,力辯其應受憲法第一條修正案「言論自由權」的保障,但最終都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否決。//

查證結果︰

2013年南加羅來納確有教師因教通識課時踩國旗被學校辭退,但文章無提到的是,學校為免被教師追訴,協議賠償教師八萬五千美元。
//A South Carolina high school teacher removed from the classroom when he stomped on an American flag while discussing freedom is being paid $85,000 to avoid a legal challenge.//
https://amp.insurancejournal.com/news/southeast/2013/05/08/291261.htm

關於越戰,且對比維基百科。
//越南戰爭期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於人民批評政府言論的立場有了巨大的變化。但是最高法院在此期間還是支持了一些諸如禁止偽造、自殘或撕毀徵兵卡方式來逃脫兵役的法律,例如在1968年的「美國訴奧布萊登案(英語:United States v. O'Brien)」中,[65] 最高法院就擔心焚燒徵兵卡會對徵兵工作的「順利和有效運作」造成危害。[66][67] 但就在次年,聯邦最高法院通過對「布蘭登堡訴俄亥俄州案(英語:Brandenburg v. Ohio)」[68] 的判決徹底推翻了惠特尼訴加利福尼亞州案」中的裁決。[69] 現在,最高法院就鼓吹公開暴力和革命言論的話語權給予了廣義上的說明:

(我們的)裁決規範了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原則,即不允許政府禁止或取締鼓吹暴力或非法活動的言論,即便這些言論有可能導致這樣行動或這些行動的確會導致這樣的危險。[70]

通過「美國訴奧布萊登案」,最高法院拋棄了由「申克訴美國案」得出的「明顯且即時危險」的標準,並同時進一步削弱了「丹尼斯訴美國案」判例的影響力。[71][72] 在1971年的「科恩訴加利福尼亞州案」中,[73] 聯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結果推翻了原審。在原審中,科恩因在洛杉磯郡法院走廊上穿著有「去你媽的徵兵(Fuck the Draft)」字樣的夾克衫而被定罪。大法官約翰·馬歇爾·哈倫閣下在多數意見中寫道,儘管科恩的外套上的言論使用了髒字,但依然屬於「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政治言論範疇。他寫道「汝之砒霜,彼之蜜糖(one man's vulgarity is another man's lyric)」//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7%BE%8E%E5%9B%BD%E5%AE%AA%E6%B3%95%E7%AC%AC%E4%B8%80%E4%BF%AE%E6%AD%A3%E6%A1%88

2、危及美國公共安全的玩笑不能開
//在機場等地尤其敏感。在洛杉磯國際機場電檢入口處掛有「請勿開玩笑」的牌示,如果有人在此說「Hi Jack!」(傑克你好嗎?)航警一旦聽見,必將其逮捕法辦,因為這句話正是英文劫機(Hijack)一詞的諧音。對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解釋說:「最大的言論自由也不保障任何人在戲院中有誑呼失火造成驚慌奔逃的自由。」以劫機作為取笑的言論也不受保障,這說明公共安全重於個人的言論自由。//

我的評論︰
這是極端無謂的講法,例如講 hi, jack 被誤會為劫機,那當然不是正常思想的人會認為是缺乏言論自由。
試過有韓國人在便利店有爭執,說了句 I'll sue you. 但被當成 I'll shoot u, 店員嚇得報警,這些可以理解。
呢啲如果有法律責任,係必要的事。難道我們會說“沒有打劫銀行的行動自由”,所以認為外國一樣不是完全自由,所以中國沒示威自由也無問題?

3、沒有引發危害美國公眾秩序導致暴亂的言論自由
//在對待侮辱美國總統的言語行為上,美國政府的做法更是極其刻薄。1951年,美國一大學生站在街頭髮表演說,辱罵杜魯門總統和一些官員,引起聽眾公憤,咆哮喊打,騷動暴亂一觸即發,該大學生被逮捕,以破壞公共安寧秩序罪被判刑。2002年9月,37歲的詹姆斯·特勞格因向白宮發了幾封電子郵件,聲稱要「殺死布希、炸毀白宮」,即被捕入獄,面臨10年刑期和50萬美元罰款。2002年11月,美國一名17歲的高中生為報復同班女生,假冒她給布希發了1封電子郵件,聲稱要「殺死布希及其全家,並將用炸彈炸掉白宮」,被判刑1年。更荒唐的是,患有精神病且正在治療的美國流浪漢蒂莫西·韋德·平克斯頓,只因2007年說要「槍殺布希」,即被判刑57個月。//

在另一篇《美国非暴力政治言论不犯法吗?》,也提到這事
//4) 以刑事罪名限制言论自由。网络流传的美国十八种言论禁忌中有一个例子讲得是1951年 美国一大学生有一天站在街头发表演说攻击杜鲁门总统和一些官员,引起部分听众咆哮喊打。结果该大学生被逮捕,最后以破坏公共安宁秩序罪判刑。这个案例说明 了西方国家以刑事罪名进行政治迫害的一贯伎俩,暴露了它们司法公正的虚伪。如果攻击杜鲁门总统和其它官员属于自由言论,而且美国真地保护言论自由,那么听 众咆哮喊打是破坏言论自由。如果听众咆哮喊打是对的就证明美国人没有攻击美国总统的言论自由。这时,该学生应该因违反某条言论禁令而获罪,而不是“破坏公共安宁秩序罪”。破坏公共安宁秩序罪的是别人。该学生连煽动破坏公共安宁秩序都说不上。总之,这个案例不能自圆其说。但这样一来,一个地地道道的政治案就成了刑事案。按照这个案例,小布什在伊拉克演说时遭到愤怒的伊拉克记者扔鞋,应判罪的不是记者而是小布什。在今年(2011年)9月的“佔据华尔街” 的抗议活动中,有人在祖科蒂公园用扩音器喊话而被纽约警察逮捕,理由是未经许可使用扩音器。而一女子在祖科蒂公园附近的行人路上用粉笔写口号时因涂鸦罪被捕。//
http://www.backchina.com/blog/280795/article-124288.html

查證結果︰
「1951年,美國一大學生站在街頭發表演說,辱罵杜魯門總統...」
這個被控以妨礙公眾安寧的 Irving Feiner 被判囚30日。
//Irving Feiner, who played a significant role in the Constitutional debate over free speech when the Supreme Court upheld his conviction on charges of disorderly conduct for dangerously provoking a crowd as he spoke from a soapbox in Syracuse in 1949, died on Jan. 23 in Valhalla, N.Y. He was 84.
...(He always denied widespread reports that he called President Harry S. Truman a bum, saying that if he had meant to insult the president, he would have used an earthier phrase.)
The police estimated that 75 to 80 whites and blacks — 25 or 30, according to Mr. Feiner’s side — had gathered and were blocking the sidewalk and becoming restive. People heckled Mr. Feiner, and at least one man threatened him.
Saying he feared a riot, a police officer at least twice asked Mr. Feiner to get down from the box.
Feiner refused and was arrested on the misdemeanor charge of disorderly conduct, found guilty by a judge and sentenced to 30 days in jail.//
https://mobile.nytimes.com/2009/02/03/nyregion/03feiner.html

Feiner 覺得逮捕他是不當的,事後他控告紐約州政府。其實就是 Feiner vs New York case.
 //On the evening of March 8, 1949, Irving Feiner was arrested after making an inflammatory speech to a mixed crowd of 75 or 80 black people and white people at the corner of South McBride and Harrison Streets in Syracuse, New York. Feiner, a college student,[1] had been standing on a large wooden box on the sidewalk, addressing a crowd through a loud-speaker system attached to an automobile. He made derogatory remarks about President Harry S. Truman, the American Legion, the Mayor of Syracuse, and other local political officials. Chief Justice Vinson said that Feiner "gave the impression that he was endeavoring to arouse the Negro people against the whites, urging that they rise up in arms and fight for equal rights."
Focusing on the "rise up in arms and fight for their rights" part of Feiner's speech, the Court found that Feiner's First Amendment rights were not violated because his arrest came when the police thought that a riot might occur; the police attempted to suppress Feiner's message not based on its content but on the reaction of the crowd. The Court reaffirmed that a speaker cannot be arrested for the content of his speech and that the police must not be used as an instrument to silence unpopular views but must be used to silence a speaker who is trying to incite a riot.//
此君爭取黑人平權,進行街頭演說。他言論激烈,曾提及「拿起武器爭取自己權益」,他認為自己言論受第一修正案保障,警察逮捕他是錯的。
最高法院認為警員沒違反第一修正案,逮捕是因為演說引致聽眾激動,可能生亂,而不是因為警員不滿意演說內容。結果以6比3票數裁決,維持逮捕決定是正確的。
雖然如此,三位法官投反對票。50,60年代皆是黑人平權運動發展時期,聽眾很易激動,若因為激動就剥奪發言者權利,會造成「多數人的暴政」。警員應該保護演講者,並控制和警告人群來維持秩序。

以下是他們的異見判決
//Hugo Black wrote a foresighted dissent, saying that the evidence did not show that the crowd was about to riot. He also pointed out that the police, instead of arresting Feiner, should have protected him from hostile members of the crowd. The police "did not even pretend to try to protect" Feiner. Police testimony showed that although the crowd was restless, "there [was] no showing of any attempt to quiet it... one person threatened to assault [Feiner] but the officers did nothing to discourage this when even a word might have sufficed." Furthermore, Justice Black noted that it is common for the crowd to be heated with sensitive, polarizing topics and that the police gave no verbal reason to Feiner about his arrest at that exact moment. By ruling against Feiner, it creates precedent for allowing tyranny from the majority, the police can come and shut down any unpopular speaker simply because the popular crowd does not want the speaker to be there.[3]

Justice Douglas, joined by Justice Minton, stated disbelief that the situation constituted a disturbance of the peace and questioned the fairness of the trial Feiner received.//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Feiner_v._New_York

「2002年9月,37歲的詹姆斯·特勞格因向白宮發了幾封電子郵件,聲稱要「殺死布希、炸毀白宮」,即被捕入獄,面臨10年刑期和50萬美元罰款。」
//If convicted, Trauger faces as many as 10 years in prison and a $500,000 fine, assistant U.S. Attorney William Snyder said.//
http://www.freerepublic.com/focus/news/811537/posts
要知這是最高刑期,結果是判在家軟禁半年
//Senior U.S. District Judge William Standish rejected Trauger's request for leniency but let him avoid prison, sentencing him to six months of home detention on electronic monitoring. He also ordered him to undergo anger management counseling and stop sending personal e-mails.//
http://www.post-gazette.com/local/north/2004/01/16/Cyber-plotter-contrite-in-court/stories/200401160075

「2002年11月,美國一名17歲的高中生為報復同班女生,假冒她給布希發了1封電子郵件,聲稱要「殺死布希及其全家,並將用炸彈炸掉白宮」,被判刑1年。」
呢個係事實。但佢無講到個靚仔嘅一年刑期係判緩刑。
//Fellows admitted using the girl’s name to log on to a computer at Oswego High School.
Fellows could have faced five years in prison if he pled to federal charges, but his guilty plea to an aggravated harassment charge in Oswego City Court carries a maximum of a year behind bars, along with probation and orders to stay away from the president.//
http://mobile.wnd.com/2004/04/23984/#RJvqDb1gu15hByAI.99

「更荒唐的是,患有精神病且正在治療的美國流浪漢蒂莫西·韋德·平克斯頓,只因2007年說要「槍殺布希」,即被判刑57個月。」
呢個係事實。這君已是慣犯,也曾恐嚇過克林頓總統,以及佐治亞州州長。
//A homeless Florida man has been sentenced to 57 months in federal prison for making threats against President George Bush.
http://www.upi.com/Homeless-man-gets-prison-for-Bush-threats/55811214417945/

Timothy Wade Pinkston has a previous history of threatening President Bill Clinton and the governor of Georgia, the St. Petersburg Times reported Wednesday.//

****************
結論:你要逐一查證是很麻煩的事,舔共文章就半真半假的塞一大堆,博大霧。

你真的細看其證據不堪一擊。

附錄
1) 說明《第一修正案》
The First Amendment doesn't guarantee you the rights you think it does,
by AJ Willingham, CNN
http://edition.cnn.com/2017/04/27/politics/first-amendment-explainer-trnd/index.html

2) 妨礙公眾安寧, 即是一種行為不檢的刑事罪行
Disturbing the Peace, as a misdemeanor criminal offence
http://criminal.findlaw.com/criminal-charges/disturbing-the-peace.html

星期三, 3月 22, 2017

日本食品輻射水平之法定要求

睇完條片驚驚

福島核災六年後
https://youtu.be/Tv6eTc00wkg

http://www.gcaa.org.tw/post.php?aid=33
//福島核災前,日本食品的輻射安全容許量在每公斤0.1貝克。核災後的一年,「不得已」採用核戰的「暫定」標準,食品的輻射安全容許量達每公斤5百貝克。國內外抗議下,日本政府今年4月才下修為每公斤1百貝克,但與更嚴格的標準相比,差距仍超過百倍。//

於是看了一大堆……綜合來說,應該最初係無明確輻射標準,只係是否有毒有害的籠統講法。
311地震後採臨時標準,其實有點矇混,但也是面對現實吧。
被人詬病之下, 2012年4月後採新標準,由500 bq/kg 降至 100 bq/kg.

1) 其實CODEX 定得好Q 鬆,本地自行立法

http://www.who.int/hac/crises/jpn/faqs/en/index7.html
//Are there rules for radioactivity in foods for international trade?

There are internationally agreed Codex Guideline Levels (GLs) for radionuclide levels in internationally traded food following a nuclear or radiological emergency. These GLs are published by the Joint FAO/WHO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The GLs state that, “as far as generic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of food consumers is concerned, when radionuclide levels in food do not exceed the corresponding Guideline Level, the food should be considered as safe for human consumption. When the Guideline Levels are exceeded, national governments shall decide whether and under what circumstances the food should be distributed within their territory or jurisdiction. National governments may wish to adopt different values for internal use within their own territories, where the assumptions concerning food distribution that have been made to derive the Guideline Levels may not apply, e.g., in the case of widespread 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 For foods that are consumed in small quantities, such as spices, that represent a small percentage of total diet and hence a small addition to the total dose, the Guideline Levels may be increased by a factor of 10”.

GLs for radionuclide levels can be found in the Codex General Standard for Contaminants and Toxins in Food and Feed – (CODEX STAN 193-1995)//

也可參看香港食物安全中心
http://www.cfs.gov.hk/english/programme/programme_rafs/programme_rafs_fc_01_30_Q&A_2.html

2) http://www.activistpost.com/2016/09/radioactive-food-water-new-normal-japan.html
//According to this official data, small numbers of becquerels could be – probably are – routinely entering the general food supply, not to mention the issue of Tokyo’s persistently contaminated water supply which contains minute amounts of cesium.

Radiation is the new normal.

Although the majority of food is under 25 bq per kg of contamination, we don’t know the exact amount. If you multiply that small amount by the number of items consumed daily the danger to health grows exponentially over time.

It is good that Japan has strict standards on radioactive food products — the US allows 1,500 becquerels per kilogram versus Japan’s 100 — but the ubiquitous and long-term aspect of the problem is an ongoing concern.//

3) https://www.google.com.hk/amp/pansci.asia/archives/77819/amp

4)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Radiation_effects_from_the_Fukushima_Daiichi_nuclear_disaster
//New radioactivity limits for food in Japan

On 22 December 2011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announced new limits for radioactive cesium in food. The new norms would be enforced in April 2012.

food                                        new norm(bq/kg)    old limit
rice, meat, vegetables, fish         100                      500
milk, milk-powder, infant-food      50                      200
drinking water                                10                      200
//

5) http://www.loc.gov/law/foreign-news/article/japan-new-permissible-levels-of-radioactivity-in-foods/
//There were no legally binding standards for acceptable levels of radioactivity in food in Japan when the Great East Japan Earthquake hit the country in March 2011. The Food Sanitation Law, however, had a provision that prohibits the sale, use, or supply of foods that are poisonous or harmful for human consumption. (Shokuhin eisei ho [Food Sanitation Law], Law No. 233 of 1947, as amended by Law No. 49 of 2009, art. 6, item 2.)

 Within a few days of the onset of the Fukushima nuclear power plant crisis, which was caused by the tsunami that followed the earthquake, government tests detected higher radiation levels in spinach and milk produced near the nuclear plant.

On March 17, 2011, the Ministry of Health, Labor and Welfare (MHLW) issued a notice that specified provisional standard values of acceptable radiation levels in food, based on the Food Sanitation Law.
 (Press Release, Handling of Food Contaminated by Radioactivity, MHLW (Mar. 17, 2011); Handling of Food Contaminated by Radioactivity, Food Safety Department Notice No. 0317-3 of the (Mar. 17, 2011), MHLW.)

The MHLW also adopted the Indices Relating to Limits on Food and Drink Ingestion that were indicated included by the Nuclear Safety Commission of Japan (NSC) in its nuclear disaster guideline. (NSC, Genshiryoku shisetsu to no bosai taisaku ni tsuite [Regarding Disaster Preparedness of Nuclear Facilities] 23 (June 1980, as last amended Aug. 2010).)

Subsequently, the MHLW moved to establish new permissible radiation levels in various foods. Establishing these standards involves interacting with government councils and other agencies as well as ensuring conformity with various related regulations and is a time-consuming process.
 …On March 15, 2012, the MHLW amended the relevant ordinance and notifications on standards of milk and milk products and of food and food additives, and announced it would make the new standards effective on April 1, 2012, with some exceptions. (Food Safety Department, Notice No. 0315-1 [in Japanese] (Mar. 15, 2012).)

The new upper limits for radioactive cesium in foods are: 100 becquerels per kilogram of cesium for regular food items such as meat, vegetables, and fish; 50 becquerels for milk and infant food; and 10 becquerels for drinking water.//

6) http://apjjf.org/2012/10/12/Martin-J.-Frid/3722/article.html

// The government set a provisional regulation limit of 500 Bq/kg and mandated that food that had levels below the limits could be sold. While there was criticism that the limits were too high, that is, that they allowed too much contamination, the key was that they were provisional. New, much stricter limits of 100 Bq/kg were announced in December, and will be implemented from April 1, 2012//

星期六, 3月 18, 2017

大阪城三味彈奏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10RYKLXJiK3ZkdGTXQtTnJOZEE/view?usp=drivesdk

港日物價與薯片指數

在大阪待了幾天,感覺物價真的不貴。然而其一是外人在此消費,其二是日元貶值。

另類的角度是參考薪金和物價。

比如大阪商店街的零售業時薪為900円,而一包65g 的薯片約100円。薪薯比為9倍。

香港時薪很參差,百佳超市仍有$40,但大體$55是有代表性的。百佳一包55g 的薯片是賣$9、10元。俾到盡薪薯比得6倍。

如比較最低工資,香港為$34.5, 大阪為883円,香港就更為明顯生活逼人。

當然也有很多隱性成本,例如逼車返工,社會秩序,人身安全,教育,醫療,安老,但恐怕計入這些香港更為可悲。

日本留學:寫給留學生的「打工三部曲」
https://kknews.cc/education/gaaxme.html

兼職又漲薪水?厲害了我的日本留學!
https://kknews.cc/zh-hk/education/4gyjr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