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咗無線《真相猜・情・尋》講彭楚盈案。¹因為之前做咗李小龍案,有意外驚喜,點知今回一集過草草收場,本來開了個好頭,我預期佢抽絲剝繭,同樣講兩三集。
當然,翁靜晶女士做過的《危險人物2.0》報導,是珠玉在前,也很難超越她,但都唔好咁兒戲吧?
我對此案有些「掃興」看法,和大家稍作分享。此案本質是有錢人包養後,厭倦了就始亂終棄,在案發時的90年代,真係閒過立秋,正如現在的「五索」鍾睿心和馬清鏗的父女戀一樣。
熱戀時當然視作心頭肉,所以彭小姐的妹妹都說那時姐姐可住相思灣別墅,而到失寵時,相思灣都變果欄。
正如五索一樣,當事人其實都會知是怎麼一回事,所以五索正在努力曝光找機會,希望有得接job或泊過個大碼頭!
咁照計彭都可以做同樣嘅事,無必要太癡纏?就算要纏都纏不來吧?好像五索四圍自爆性史²,甚至直接挑機正印,但馬清鏗太太都好少理。
如果咁都要殺人,趙世曾要殺好多人啦。成龍都要殺唔少?
那除非彭能掌握方曼生一些「不可告人」秘密:販毒、走私軍火、詐騙、衰十一,諸如此類,那才會有構成殺人動機。
譬如,翁靜晶曾提出:「有人曾經通過死者去炒樓,欠下稅局龐大稅款,以致雙方交惡,種下禍端。」³
但這都只是因財失義,毋須攞命吧?當然,也可以推測是「糾纏間一時錯手」,但這樣需要進一步證據,起碼要去到能證實,兩人在交惡後曾激烈爭吵之類。
有錢人大都很錫身,對「換畫」如何處理應該有板有眼,大概都不會直接見面,而交帶手下或跟班打發前度女友。
當然此案匪夷所思之處,是彭楚盈吽到化為白骨都無人知曉。但咁其實合理,彭平常和親人少接觸,方曼生把她甩掉後,當然避之則吉。本來手下理應着她遷出,沒可能無了期由她佔用住所,還代交水電雜費。但有錢佬可能覺得只係濕碎錢,不太在意。
翁說,「懷疑有人一直開冷氣,掩蓋屍味」³,我卻覺得,如果事發後不選擇報警,理應棄屍或處理屍體吧?(當然唔係煲青紅蘿蔔湯咁低能!)咁樣由得佢吽到變白骨,其實無時無刻都有被發現的風險。
最搞笑有乜可能明知變咗白骨,都親自同佢手下破門入屋?就算佢只係入去幾分鐘,都會心下惴惴吧?
方曼生說:「看不到白骨,也聞不到臭味。」乍看之下是不合理,但是人嘅特性係會「眼大睇過龍」:
//「在眾多建構期待的資訊當中,(物件的)相對尺寸只是其中之一。假如沒有預期一件東西的存在,我們就難以注意那件東西。」Chabris 表示:「當我們不去注意它,我們就很可能看不到它。」有時候,這種現象有時會被稱為「不注意視盲」(Inattentional Blindness)。//⁴
因為彭這時已非方曼生的「可人兒」,方自然想避之則吉,所以根本不願留心屋內細節,而在人們日常生活中,根本不會預期,無情情見到白骨。至於嗅覺同樣也避不開這種 inattention 的影響,否則的話,左鄰右里都一早聞到腐臭味報警啦。
彭身首異處,頭顱竟然藏在垃圾桶中,這當然駭人聽聞。但是,又不是十冤九仇,我就算當你買兇殺人,都毋須斬首吧?
彭的妹妹說,在相思灣別墅中,全屋皆見彭和方的合照,但在油麻地住所現場卻見不到。不過雙方感情生變,彭把相片收起或丟棄也不出奇。
當然警方辦案是很疏忽大意,譬如連現場找到的避孕套都無化驗,之後仲唔見咗。
但我想指出,就算真的化驗了避孕套,甚至找出相關男子,該男子頂多也只承認曾和彭發生關係而已,未必能進一步推斷出彭死亡時的狀況。當然我們會假設,男女歡好是發生在她死前不久,這才會在垃圾桶內仍有避孕套,但事實上我們不知詳情,甚至他們做愛的「第一現場」是否在房內,還是避孕套是從別處拿來,我們都不知道。
而說「隻手遮天」,我們最直接聯想到的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有此權勢,但也有可能,是有權力在暗處發功保住陳太免受醜聞困擾。
大家都會有印象,後來調查某特首貪腐案的廉署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在署任被取消後主動辭職,調查最後中止。
而這特首在選戰時,其對手爆出僭建風波。其實此君同樣有僭建問題,但卻在他成功當選後,問題才被曝光。
我就求其講到這裡算了。
注
1) 真相猜情尋|86歲方曼生重提白骨案 拋下一句英文力證清白
2) 「最強小三」五索自豪床上功夫了得基因強誕4胎 激吻照曝光懷疑林作炒作爆料 | 星島頭條
3) 彭楚盈白骨案 - 維基百科
4) 何以總是「眼大睇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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