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斯克
教育工作者、博客。信奉自由主義。現正為雜誌《E-zone》、《明報》、《香港經濟日報》通識版、香港電台通識網等媒體供稿。
2012-12-30 19:35:40
高先生回應各界對他早前說法批評的那篇訊息,我仔細讀了好幾遍,思考了一整晚(真的是一整晚)。我只是個普通不過的基督徒,我不敢說自己的意見一定完全正確,不過還是希望跟高先生說說。我不是要論斷高先生,因為耶穌基督教訓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馬太福音7章)
於以上提及的訊息,有幾點我想討論一下:
提防助紂為虐
高先生講的那種所謂「鬧爆」/「插爆」文化,當然是存在--網上發瘋似的洗版罵戰、抹黑、人身攻擊,我看到也覺得煩厭。不過世事還是應該分輕重,即是我們罵的對象是誰跟我們是否罵得狠是應該成正比的。對$500人情女、對泛民陣營、對港共、對誠信破產的特首、對殘害人民的暴政,批評的程度也不一樣。$500人情女有什麼好罵呢?對一個說話刻薄的普通人凶狠其實只是一種無意義的發洩。但是,對掌握權力而不公義的在上者義正詞嚴、直斥其無恥,又或者以文字或漫畫諷刺,如果會被指是不尊重不順服的話,這就是blame the victim了。高先生或者有見過中學世史科的題目,裡面的資料題很多就是過往幾百年的政治諷刺漫畫,那其實是一個很溫和的表達不滿的手法。
如果把這些所謂的尊重和順服都絕對化的話,就會變成讓不公義政權佔(take advantage of)我們的尊重和順服的便宜,那就是助紂為虐。
高先生在文末說「自己本身對現時香港和內地政府的在上掌權者沒有特別看法,政治方面也不是我熟識的範疇,我只是感恩我是個在香港長大的中國人。不過關於在上者的決定,無論我自己支持與否,我都會在態度上尊重其權柄以及為對方祈禱。」--「政治方面也不是我熟識的範疇」,這種說話是何等熟悉,王菀之說過,莫言也說過。對於不公義的政權來說,最好的人民就是真心沒有特別看法的一般人,以及表現得沒有看法的知識份子。
為什麼要建言?
有人問我為什麼要那麼在意高先生的說法。那是因為我對他還有一點的期望。我聽過他的見證分享,說得很不錯。高先生對於很多年輕人很有影響力,他很可能會是基督新教的一個新的代表,所以我才特別在意佢宣揚的政治訊息。那些雪姑七友、Dark Knight比喻我沒太大興趣,但政治訊息不同,對於很多沒有特別政治理念的人來說,混雜了信仰的政治訊息很容易造成麻痺人心的效果,直接助長不公義的政權作惡,就好像中國的日治淪陷區、納粹德國向政權歸順的教會一樣,淪為維穩工具。
如果高先生真的不熟悉政治,那就不要認真的發表那一大篇對《羅馬書》13章的見解好了。
用高先生的說法,如果因為一切權柄都來自上帝,不公義的當權者上帝會親自審判,只有非暴力抗爭是對的話,其實歷史上所有民主革命、獨立運動、反抗佔領者戰爭都是錯的。把教會、學校、家庭的倫理和政治表態及行動混為一談的,正正是很多保守人士/建制派的偷換概念做法。政治生態有很多謾罵、插爆、不尊重,令人很不安?因為我們不會忤逆父母、師長、牧者,所以我們就應該學習認同政府領導和高官?這套君權神授的概念,18世紀已經開始被摒棄,因為它為暴政提供了合法性,取而代之的是著重建立社會契約、權力制衡、和平更換統治者的民主制度。現今屬政府和人民之間的關係,是後者授權前者統治。可是在家庭裡根本不是子女授權父母教養他們,把子女對父母和公民對在上者混為一談,是一個很根本的錯誤。
偶例謬誤
引用個別的經文,把經文絕對化,就好像法利賽人攻擊耶穌基督在安息日治病一樣,犯上了偶例謬誤(fallacy of accident)。這是一種「通則凌駕例外」的非形式謬誤,是基於某個通則的存在,而否定例外的存在或正當性,一個簡單的例子是「超速是不對的,所以救護車去救人的時候超速也是不對的」。因為人們一定要順服在上者,所以不能辱罵(無論對方有沒有誠信)、衝擊(無論對方是否和上帝一樣聖潔)、挑戰(無論對方是否盡心教育)、鬧爆(無論對方是否捉到賊),這幾個「無論」,即是就算程度有多嚴重也不能例外。就算最高領導人如何一次又一次公然欺騙市民也不能罵、牧者不聖潔到走上異端也不能提出異議衝擊(相信高先生指的衝擊是指言語上的)、老師違反師道也不能挑戰、警察濫權也不能鬧爆。這似乎是否定行為與事情嚴重程度應該合乎比例的常識。
邪惡的靈?
最後,我也講求合一,所以我不會胡亂說人家「可能」受邪惡的靈影響。這對於信徒來說是何等嚴重的指控。即使有些教牧以極端保守的經文詮釋來為不公義的政權說項,我們也很少胡亂說有人被邪靈影響。如果真的要講邪靈工作的話,為暴政助紂為虐,受害的百姓數以十萬計,那豈不是更合乎邪靈的心意麼?
我也不喜歡鬧爆,尤其是對主內弟兄。這篇文章是我對於高先生的一些建言而已,沒有論斷的意圖。願高先生在自己熟識的範疇上多作主工,作盬作光。而政治問題,相信以高先生的學歷,要理解絕對不難。作為一個有學識的公眾人物,認識政治其實是需要的。
高先生原文:
於以上提及的訊息,有幾點我想討論一下:
「2. 我認為"在上掌權者"(Rulers)包括家庭中的父母、學校中的老師校長、公司裏的上司老闆、教會中的牧者長執、政府裏的官員、社會中的執法者等等,其權柄皆來自上帝,人人應當尊重。」
「5. 我個人並不反對,面對違反聖經真理的在上者、殺害人民的政權或不公義的權勢作出"非暴力"的抗爭,例如示威遊行、靜坐絶食抗議、用合法途徑伸訴、宣傳信念、離開那地方(好像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為在上者禱告代求等等。(不代表適用於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層面及未成年人士)」
「7. 我「絕對不認同」社會中對在上掌權者,包括任何一位政府官員、學校的老師校長、公司的上司、家中的父母等等,瀰漫着的一種不尊敬、藐視、鄙視、嘲諷、插爆鬧爆、人身攻擊等等的態度(Attitude)。無論我們的在上掌權者是否秉行公義,或者是否慈愛良善,我認為上帝會親自審判,而上帝絕對不喜悅我們自己當起審判官,在態度上去悖逆在上掌權者,而我身為香港長大的中國人也從小學習也認同尊重長輩及在上掌權者。」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馬書 12:14)」
「我認為對在上者,包括父母、家中長輩、老師、上司、牧者、官員和執法者鄙視嘲諷的「態度」並非來自上帝的靈, 而很「可能」根源來自邪惡的靈。如果有人對父母、老師、政府官員、教會牧者等,有「鄙視嘲諷的態度」,我個人認為這「態度」是受了撒旦謊言的影響,這「態度」不是上帝所悅納的。」
「若果我們可以「辱罵」香港最高的領導人(無論對方有沒有誠信),同樣道理,子女可以辱罵父母(無論對方是否完美),教會裏的弟兄姊妹又可以衝擊牧者長執(無論對方是否和上帝一樣聖潔),學校裏的學生們可以挑戰校長老師(無論對方是否盡心教育),在街上市民可以鬧爆警察(無論對方是否捉到賊)。」我想來想去,他說的一些地方我是不反對的,例如我自己也很少用人身攻擊或者沒有論據的咒罵。我對於批評的規則是守得很嚴的。
提防助紂為虐
高先生講的那種所謂「鬧爆」/「插爆」文化,當然是存在--網上發瘋似的洗版罵戰、抹黑、人身攻擊,我看到也覺得煩厭。不過世事還是應該分輕重,即是我們罵的對象是誰跟我們是否罵得狠是應該成正比的。對$500人情女、對泛民陣營、對港共、對誠信破產的特首、對殘害人民的暴政,批評的程度也不一樣。$500人情女有什麼好罵呢?對一個說話刻薄的普通人凶狠其實只是一種無意義的發洩。但是,對掌握權力而不公義的在上者義正詞嚴、直斥其無恥,又或者以文字或漫畫諷刺,如果會被指是不尊重不順服的話,這就是blame the victim了。高先生或者有見過中學世史科的題目,裡面的資料題很多就是過往幾百年的政治諷刺漫畫,那其實是一個很溫和的表達不滿的手法。
如果把這些所謂的尊重和順服都絕對化的話,就會變成讓不公義政權佔(take advantage of)我們的尊重和順服的便宜,那就是助紂為虐。
高先生在文末說「自己本身對現時香港和內地政府的在上掌權者沒有特別看法,政治方面也不是我熟識的範疇,我只是感恩我是個在香港長大的中國人。不過關於在上者的決定,無論我自己支持與否,我都會在態度上尊重其權柄以及為對方祈禱。」--「政治方面也不是我熟識的範疇」,這種說話是何等熟悉,王菀之說過,莫言也說過。對於不公義的政權來說,最好的人民就是真心沒有特別看法的一般人,以及表現得沒有看法的知識份子。
為什麼要建言?
有人問我為什麼要那麼在意高先生的說法。那是因為我對他還有一點的期望。我聽過他的見證分享,說得很不錯。高先生對於很多年輕人很有影響力,他很可能會是基督新教的一個新的代表,所以我才特別在意佢宣揚的政治訊息。那些雪姑七友、Dark Knight比喻我沒太大興趣,但政治訊息不同,對於很多沒有特別政治理念的人來說,混雜了信仰的政治訊息很容易造成麻痺人心的效果,直接助長不公義的政權作惡,就好像中國的日治淪陷區、納粹德國向政權歸順的教會一樣,淪為維穩工具。
如果高先生真的不熟悉政治,那就不要認真的發表那一大篇對《羅馬書》13章的見解好了。
用高先生的說法,如果因為一切權柄都來自上帝,不公義的當權者上帝會親自審判,只有非暴力抗爭是對的話,其實歷史上所有民主革命、獨立運動、反抗佔領者戰爭都是錯的。把教會、學校、家庭的倫理和政治表態及行動混為一談的,正正是很多保守人士/建制派的偷換概念做法。政治生態有很多謾罵、插爆、不尊重,令人很不安?因為我們不會忤逆父母、師長、牧者,所以我們就應該學習認同政府領導和高官?這套君權神授的概念,18世紀已經開始被摒棄,因為它為暴政提供了合法性,取而代之的是著重建立社會契約、權力制衡、和平更換統治者的民主制度。現今屬政府和人民之間的關係,是後者授權前者統治。可是在家庭裡根本不是子女授權父母教養他們,把子女對父母和公民對在上者混為一談,是一個很根本的錯誤。
偶例謬誤
引用個別的經文,把經文絕對化,就好像法利賽人攻擊耶穌基督在安息日治病一樣,犯上了偶例謬誤(fallacy of accident)。這是一種「通則凌駕例外」的非形式謬誤,是基於某個通則的存在,而否定例外的存在或正當性,一個簡單的例子是「超速是不對的,所以救護車去救人的時候超速也是不對的」。因為人們一定要順服在上者,所以不能辱罵(無論對方有沒有誠信)、衝擊(無論對方是否和上帝一樣聖潔)、挑戰(無論對方是否盡心教育)、鬧爆(無論對方是否捉到賊),這幾個「無論」,即是就算程度有多嚴重也不能例外。就算最高領導人如何一次又一次公然欺騙市民也不能罵、牧者不聖潔到走上異端也不能提出異議衝擊(相信高先生指的衝擊是指言語上的)、老師違反師道也不能挑戰、警察濫權也不能鬧爆。這似乎是否定行為與事情嚴重程度應該合乎比例的常識。
邪惡的靈?
最後,我也講求合一,所以我不會胡亂說人家「可能」受邪惡的靈影響。這對於信徒來說是何等嚴重的指控。即使有些教牧以極端保守的經文詮釋來為不公義的政權說項,我們也很少胡亂說有人被邪靈影響。如果真的要講邪靈工作的話,為暴政助紂為虐,受害的百姓數以十萬計,那豈不是更合乎邪靈的心意麼?
我也不喜歡鬧爆,尤其是對主內弟兄。這篇文章是我對於高先生的一些建言而已,沒有論斷的意圖。願高先生在自己熟識的範疇上多作主工,作盬作光。而政治問題,相信以高先生的學歷,要理解絕對不難。作為一個有學識的公眾人物,認識政治其實是需要的。
高先生原文:
上次一篇強力推介《活在遮蓋下》一書的摘要與讀後感,大部分內容乃複述書中文字,關於權柄,我高皓正陳述清楚我自己的信念:
1. 我信聖經教導信徒,所有"權柄"(Authority)皆來自上帝,不論"在上掌權者"(Rulers)是否聖潔屬神、良善或邪惡。
2. 我認為"在上掌權者"(Rulers)包括家庭中的父母、學校中的老師校長、公司裏的上司老闆、教會中的牧者長執、政府裏的官員、社會中的執法者等等,其權柄皆來自上帝,人人應當尊重。
3. 我相信上帝教導我們要順服(Obey)並甘心樂意(Submit)履行在上掌權者「在不違反聖經真理」的大原則底下之指示。
4. 我相信,若在上掌權者要我們作出違反聖經真理的行為,我們「絕對不可妥協」,但我們仍然需要因著上帝給予對方的權柄,在態度上(Attitude)謙卑尊敬,例如保羅發現對方是大祭司的時候便不再罵他。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使徒行傳 23:5)
5. 我個人並不反對,面對違反聖經真理的在上者、殺害人民的政權或不公義的權勢作出"非暴力"的抗爭,例如示威遊行、靜坐絶食抗議、用合法途徑伸訴、宣傳信念、離開那地方(好像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為在上者禱告代求等等。(不代表適用於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層面及未成年人士)
6. 我個人敬佩並欣賞耶穌、施洗約翰、馬丁路德金、甘地、德蘭修女、曼德拉、王丹、李旺陽、王軍濤等等,數不盡為了公義、人民利益和好處,用非暴力(包括非言語暴力)鬥爭甚至賠上性命的戰士們。
7. 我「絕對不認同」社會中對在上掌權者,包括任何一位政府官員、學校的老師校長、公司的上司、家中的父母等等,瀰漫着的一種不尊敬、藐視、鄙視、嘲諷、插爆鬧爆、人身攻擊等等的態度(Attitude)。無論我們的在上掌權者是否秉行公義,或者是否慈愛良善,我認為上帝會親自審判,而上帝絕對不喜悅我們自己當起審判官,在態度上去悖逆在上掌權者,而我身為香港長大的中國人也從小學習也認同尊重長輩及在上掌權者。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馬書 12:14)
8. 在教會中,我相信每一位牧者和長執(無論我們認為對方的靈性與行為如何)皆是神設立在教會中弟兄姊妹的保護和遮蓋,上帝喜悅我們順服謙卑的心。若遇到不公義、自己不贊成的狀況,可以帶著柔和謙卑的心反映、建議、禱告,到了時候上帝自然會有祂自己的工作。聖經勸年輕人如此,成年人更加要「彼此順服」。
「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彼得前書前 5:5-6)
9. 我自己本身對現時香港和內地政府的在上掌權者沒有特別看法,政治方面也不是我熟識的範疇,我只是感恩我是個在香港長大的中國人。不過關於在上者的決定,無論我自己支持與否,我都會在態度上尊重其權柄以及為對方祈禱。
字數有限,不盡完備敬請見諒。
小小總結,身為父親、教會支體與藝人,我痛心及痛恨現在社會上、網上甚至教會裏,鼓吹著及瀰漫著一種「輕視」權柄的文化,動不動就鬧爆和插爆在上掌權者。若果我們可以「辱罵」香港最高的領導人(無論對方有沒有誠信),同樣道理,子女可以辱罵父母(無論對方是否完美),教會裏的弟兄姊妹又可以衝擊牧者長執(無論對方是否和上帝一樣聖潔),學校裏的學生們可以挑戰校長老師(無論對方是否盡心教育),在街上市民可以鬧爆警察(無論對方是否捉到賊)。
上一篇我在facebook上分享中尾段的幾句說話,再次分享:
「我深信如果有人,或教外的、或是弟兄姊妹,鼓勵或煽動我們去「鄙視嘲諷」我們的在上者,此並非來自上帝的靈,很可能是來自邪惡的靈。聖經對於權柄由此至終只有一個訊息。(此"訊息"意即"權柄皆來自上帝,人人當尊重"。)」
這是我的信念,非暴力的抗爭的態度絕對不是「鄙視嘲諷」,而是堅定、理性、有智慧。按聖經真理而為貧窮人、被壓制的人申冤,這是為神所喜悅的。
我認為對在上者,包括父母、家中長輩、老師、上司、牧者、官員和執法者鄙視嘲諷的「態度」並非來自上帝的靈, 而很「可能」根源來自邪惡的靈。如果有人對父母、老師、政府官員、教會牧者等,有「鄙視嘲諷的態度」,我個人認為這「態度」是受了撒旦謊言的影響,這「態度」不是上帝所悅納的。
而同樣,如果在上者偷竊、殺害、毀壞,他/她的「思想和行為」也絕不會是來自上帝,上帝絕不悅納。但他/她擁有的「權柄」則依然是來自上帝,我們需要尊重,而上帝必定親自審判各人,在上者且要受更重的審判。
謝謝你花這麼多時間去閱讀,我不會收回我上次關於《活在遮蓋下》一書的摘要與讀後感或這次的言論,這是我的信念,你認同的可以多多轉發和like,願我們在社會各階層散播祝福的文化,凡事說造就人的話,也為我們藝人、政府、教會多多禱告。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以弗所書四章二十九節)
有人選擇謾罵,但我們依然可以選擇祝福。
如果你不認同我,感謝主,因為合一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要不同,「合一」並非「單一」,人人看法可以不一,但主得一位。
你當然有自由可以發表任何評論,但這樣並不會動搖我的信念,我也不會因為「人的聲音」而閉口,因為這些意見在我身上沒有權柄。
我也祝福我們下一代在充滿正能量與愛的環境下成長,也深願我們在社會、職場、學校、家庭、教會,都有愛神愛人的領袖。
God bless our City!!!! 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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