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6月 19, 2015

電影是一門集體藝術:《一代宗師》入圍奧斯卡 Angel 主場新聞

Angel

畢業於城大創意媒體學院,主修電影藝術。前主場博客,現為法國 Université de Strasbourg 電影系碩士生。相信電影世界沒有偶然,故此一心想攪清楚電影是甚麼回事。

2014-1-30 13:00:56





電影是一門集體藝術,嚴格意義上的個人創作是極為罕見的。在攝影棚內完成一部虛構故事影片需要一個團隊,即使是小預算的紀錄片亦如是。因此,影片作者的概念姍姍來遲,而且始終隨不同國情和不同生産方式而變動不居。[1]

今年奧斯卡24個小金人的最終提名名單中,香港電影《一代宗師》入圍競逐最佳攝影( Philippe Le Sourd )及最佳服裝設計(張叔平),可喜可賀。雖然王家衛挑戰最佳外語片之路九強止步,但這次香港觀眾只剩最佳攝影及最佳服裝兩項可期待,也未必是一件壞事。

作為觀眾,我們一向唯「導演」是瞻,憑導演名氣入場觀影,相信導演是一部電影的作者。有些導演自己也深信這一點,片首放入「 XXX 電影(A film by XXX)」幾隻大字,仿佛整部電影龐大作業出自一人之手。如果攝影、服裝以及其他幕後項目,不過是成就導演理念的齒輪,為何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及其他頒獎禮,還要頒發近半獎項(今年奧斯卡除最佳導演以外的幕後獎項,在24個獎項中佔12個)來表揚他們的成就?還是這些在崗位上付出心血的電影人,也該被視為獨當一面的創作者?

上次寫過羅蘭巴特(Barthes)的「作者之死」後,主場編輯給我一道難題:「『作者之死』的說法在電影的脈絡底下與其他藝術媒介有甚麼分別?」思前想後,我想最大分別在於,在大多數情況下,一齣電影作者誰屬實在難以定義,電影本質就是一項集體創作:編劇、製片、導演、美指、攝影、演員、剪接……從前期、拍攝到後期,每個崗位不過是製作其中一個齒輪,弔詭的是,每個崗位也有其創作空間。當每個崗位也可以是一位作者,導演還能保持神聖不可侵犯的地位嗎?如此說來,電影作者在被巴特判處死刑之前,是否本來就不曾存在?

正因為電影是一門集體創作,電影作者的概念要待到電影面世 60 多年後才出現。 1954 年法國新浪潮導演杜魯福(Truffaut)提出「作者論」( Auteur Theory;原文為 la politique des Auteurs),他一方面批評「品質傳統」(Tradition of Quality)電影不過是刻版地把他人所寫的劇本轉化為影像,是編劇的電影,另一方面推崇 Renoir 、 Bresson 、 Cocteau 等自行撰寫對白、創作故事的「作者導演」。[2] 此主張在法國電影新浪潮運動中充份體現,分工合作式片廠製作被高舉導演個人觀點之電影取而代之,作者電影一時間遍地開花,在今天香港電影製作中甚至仍可見其影子。

杜魯福視希治閣(Hitchcock)為「作者」的理想模範:導演就像小說作者一樣,透過精心調度不同元素(如攝影、美術、演員、剪接、特效)來表達個人意念。希治閣是出名的「控制狂」,在他腦海中,演出、分鏡、剪接早已定稿,拍攝時只要控制各部門,把這些畫面分毫無差地化為現實便可以了。[3] 電影不再是眾志成城的産物,而是作者/導演賦以個人風格的藝術形式: 「作者論主張本質優秀的導演,即使在好萊塢的片場制度下,經過多年時間,仍可以在他一系列的作品中展現一種可辦認的、形式與主題上的個性。」 [4]

不過作者論有著一致命盲點:這個觀念故意忽略了電影集體創作的特質,故此它不是一種指標性的電影理論(theory),而只是一種策略(policy)。我們可以傾向重視導演作為作者的角色,但也不能忽略集體創作形式對電影的影響力,如文首提及,《一代宗師》的攝影指導 Philippe Le Sourd 和服裝指導張叔平,又在這部電影中扮演著甚麼角色?

Phlilippe Le Sourd 在《一代宗師》的攝影改變了王家衛的電影風格,如片首葉問雨中大戰或後來與宮二對戰,運鏡流麗順暢,畫面色彩細節豐富,這與以往杜可風粗獷隨意、實驗感濃厚的攝影非常不同,這也是此戲給觀眾「王家衛變了」感覺的原因之一。

而張叔平主理的服裝設計,則貫徹其華麗精緻的簽名式風格:張永成清秀簡潔的旗袍、宮二高貴硬朗的皮草大衣、葉問質感豐富的長衫、金樓阿姑繁複精細的衣飾……服裝設計(以及整齣電影的美術設計)一方面為塑造角色性格服務,另一方面也是張叔平展示其低調奢華美學的平台。

大學時教授們最喜歡把王家衛當作希治閣的對照,因為兩者的工作模式剛好相反:作為導演,王家衛傾向向把各部份的主導權交還合作夥伴,所以張叔平的美術風格如此富個人色彩,由杜可風或 Philippe Le Sourd 掌鏡的攝影風格差別如此明顯,剪接一環落在譚家明或張叔平手上風格又可如此不同⋯⋯那像王家衛這樣的導演又算不算是作者?如以連貫又可辨識的風格而言,王家衛絶對是其電影之作者(可能因為他同時身兼編劇一職),不過他的攝影指導、美術指導、剪接師甚至演員,也一樣應得到同樣的重視。

那其他導演又如何呢?荷里活的片廠制沒有因「作者電影」出現而沒落,多年來更在此模式下拍出不少經典佳作;無數富個人風格的優秀電影人(包括導演及其他臺前幕後人員)也在世界各地大放異彩。這是否說明,一部電影的優劣與「作者」不一定有關?感動我們的電影,又是不是可完全仰賴理性的分工、計算與操作?還是電影的靈光(aura)根本就來自其環環相扣、互相共鳴的本質?

註:
[1]《電影理論與批評辭典》 Jacques AUMONT、Michel MARIE著,崔君衍、胡玉龍譯,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1
[2] Une certaine tendance du cinéma français, Français TRUFFAUT, No. 31 Cahiers du Cinéma, 1954
[3] 希治閣分鏡圖與電影畫面比較http://filmmakeriq.com/2010/11/hitchcocks-storyboards-from-13-classic-films/
[4] 《作者理論解讀》 Robert STAM著,陳儒修、郭幼龍譯,遠流出版公司 2002

原文刊於主場藝術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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