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要:
如沒執行能力,議會只會淪為空談。
作為一個沒實權的議會,又如何「代表社會整體利益」?你想代表環保反對填海,還是想代表劏房戶加快開發土地?
若果只是「為民主自由發聲」,便要追問具體手段為何?究竟想做支聯會定同盟會?
這與藏人議會有根本不同,藏人單純,因着信仰的原因有凝聚力。
正文:
這裡並不單是指向任何某一方力量所籌辦的議會,而是所有打算搞類似的海外議會所面臨的困局。
所謂議會,實離不開憲制架構下的權力運作。議會能以民主程序解決分歧,作出決策,並檢討執行成效再作修改。
譬如以前市政局,有財政自主權、有執行部門,就不致像區議會那樣淪為空談。
只要政府狠下心架空區議會,譬如2019年反修例事件後,凡有質詢政府濫權失當的會議,民政專員和政府官員即拉隊離席,那麼區議會就一籌莫展。
那麼法國大革命時的網球場協定又如何呢?那是某程度的偷天換日,因為三級議會代表中產階級,他們覺得在原有憲制下不受尊重,便另起爐灶,到網球場開會,聲言自己代表法國平民,變相否決教士和貴族階層的政治權利。
這和美洲革命時各州議會,以至大陸議會,有同樣的「騎劫」嫌疑,因為民眾所預先給予的授權,實未包括容許代議士去決定是否脫離原有憲制。
當然你可以說,我立志就是要爭取合法性,奪取正統地位,只有我才是正宗代表香港人,並否決其他一切「偽政權」,若如是,你要坦坦白白向人交代,那麼仍願跟隨你的,才是 informed consent, 不致糊里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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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你想代表哪一些港人的利益?抑或仍然以為有「整體香港利益」?
社會越複雜分殊,越難達致利益趨同。因環保反對明日大嶼,和支持增加土地來幫窮人上樓,這些相衝突的願景如何協調一致?
啓德新發展區應否起簡約公屋?你問已在啓德置業的和住在劏房等上樓的,意見怎會相同?
以往香港政治啓蒙的80年代仍有「採風」想法,政治人物落區了解民情再議定政策,即由地區街坊、壓力團體捧紅政治明星。
這些早已此情不再,現在是先有政治取態,例如「爭取勞工權益、抗衡資本壟斷」云云,從政者豎起標桿大旗後,讓人「埋嚟睇埋嚟揀」,睇下意見市場有無人受落,再決定是否修正立場。那些不受落的坊眾根本「唔係你嘅客」,可以略過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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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大而化之,「幫香港人發聲爭取民主自由」,那太空泛,談不上支持或反對,有必要講明白具體打算怎樣做。
反清同盟會我知做乜,江西瑞金蘇維埃政府我知做乜,甚至香港支聯會都有具體行動綱領,若果係「為香港人發聲,追求民主自由」,我係唔知你想做乜,想用何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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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會說,藏人議會不是可仿效的對象嘛?
藏人單純,因着信仰的原因有凝聚力。他們對自己藏人的宗教、文化生活有一種執著。
說他們單純,並不是說他們唔識貪心,唔識揾銀。而係當西藏被中共支配了,他們仍有某種向心力。他們所謂「議會」,並不著重民主選舉,實以達賴作標桿人物,竭力保存自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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