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7月 29, 2014

香港點死? - 陳曉蕾 - 主場回望

陳曉蕾

香港記者,1993年入行,2009年開始獨立採訪,長期關注城市可持續發展議題。調查報導《剩食》取得2012年香港書獎、台灣開卷好書2011年十大最佳中文創作;《有米》獲選為中學生好書龍虎榜(最高票數),過往的專題報導亦獲得2006年人權新聞獎等。 最新調查報導《死在香港》,探討香港人為何不得好死。

香港點死?

2013-7-11 12:01:09

在家裡,睡著睡著,死了。

這是不少人心目中的「好死」,可是在香港,卻會被視為「非自然死亡」,首先上門的會是警察、仵工,然後遺體要移送到公共殮房,更可能要解剖驗屍……那法律上定義的「自然死亡」是什麼?二十小四時前送入醫院,醫生才會簽發死亡證──結果香港超過九成人,都死在醫院。

醫院是救活人命的地方,不是讓人安然死去。試想想,人生最後的時間,要待在全然陌生的床上,很想家人在身邊,但如果發燒,家人便不能來探望;吐了、拉了,連好好洗個澡,醫院也可能沒有人手……更荒謬的是連串不必要的搶救:硬插管子進咽喉氣管抽痰、強在鼻子插進鼻胃管餵食、拼命壓按、甚至心臟電擊,有些長者,連肋骨也弄斷。

醫院管理局2012年出版的「長者醫療服務策略」也指出問題:
「在香港,基於香港的文化和制度上的種種因素,長者往往於離世前被送進醫院,而非留在家中或安老院舍。這不但增加醫院在急症護理方面的壓力,亦意味著很多病人亦需接受一些非必要的治療和介入,增加他們的不適及未能滿足他們寧養的需要。」
2008年開始,香港每年死亡人數都超過4萬人,當中大約百分之九十三會死在醫院,這個比例放眼世界,是驚人地高,美國有四分一人死於院舍,英國也有四分一人死在家裡,死亡除了在醫院,應當可以在社區發生,紓緩治療需要的醫療設備較少,相對可以在院舍推行,家庭亦可以由社區醫護人員支援家居紓緩治療服務。

當死亡被「醫療化」,多多醫療設施都不足以應付。
(「死在香港」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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