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7月 02, 2005

七一集文

今日在Yahoo發表文字,茲將其整理一併刊出。

民之所欲

民之所欲,求治也。民主之要義,在民能自辨真偽,不易受唆使蠱惑也。

曩者沙士肆虐,政令兒戲,主事者跋扈,共見也。黎庶空巷而出,然也。

今者破舊立新,冀建一高效施政,此又豈遊行可達。政治問題,政治解決,面對二十三條,若不上街,只可就戮。今求行政之善,當於日常運作求解,不外理順調和,固本培元也。

新官上場,民皆有give him a chance之意。遙首望北,其撤退昏庸,已是僥倖,尚敢望與民主予港?民向求務實,不存非分之想也。

若逢大事,旋即匯聚,患難相恤,慨然仗義,此港人之可敬可愛也。觀乎南亞海嘯賑災,可知一二。非到關鍵緊要之事,民不易動也。

公民社會

一個民主社會,必顧及各方意見,那管是多數、小數。另外,是公民要有質素,我只可說現時香港之公民質素仍未及格。

但如不真行民主,又如何改善?此吊詭也(dilemma/paradox)。

有意見謂老美民主不足效,我反能認同。因有中東之亂、911之禍、伊拉克之戰可証也。但老美做不好,不表示民主不可取,我們要發展比他們更好的民主,才顯炎黃之氣度嘛。

我希望看看「羅馬帝國興亡史」,但怕力有未逮。

羅馬是帝國,未行民主,元老院最多是寡頭政治,(唔好信帝國驕雄,以為元老院係民主)。
希臘三哲,未見其支持民主,請看柏拉圖理想國,其藍圖近於第三帝國(Third Reich)多過現代民主。

我在研究民主應如何實行,例如代表性咁勁既Gore及Kerry點解選唔到?乞人憎既Bush又選得到?

英國的民主,由大憲章,Glorious Revolution逐步而來,於是王權漸退,國會之權日長。法國之民主,由法國大革命而來,受廬梭「人生而自由」而來,再可上溯Enlightenment、Renaissance,新教運動,掙脫Feudalism對人之束縛。Free之本義,就有掙脫束縛之意。

美國有抗英之戰,憲法草議者不願再有凌駕人民的王,也要當權者容許人民有議政自由,水門事件時Washington Post 即以此在法院與尼克遜力爭。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