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0月 23, 2018

屯門公園的飲水機 _不存在也不在意

有些事物是否存在會引來大迴響,例如「八萬五不存在」。但似乎「屯門公園沒有飲水機」卻不是這類觸目的不存在。

一年前的盛夏,筆者帶着兒子到屯門公園的滾軸溜冰場,才赫然發覺這問題。

還記得問起保安員、清潔工都是一臉愕然,最後辦公室出來一名大姐,禁不起我的吵鬧,就幫我往辦公室取水。

然後保安員說,「舊式公園係咁架啦。」

但其他市鎮公園如元朗、天水圍、荃灣都有。再去遠啲,美孚荔枝角公園、港島香港公園,也有。屯門公園既是市鎮公園,又有運動設施,卻連飲水機都沒有。

公園辦事處職員回應查詢,說飲水機已有計劃安裝,但需要鋪設電線,須等待機電工程署設計,但沒有預計安裝日期。
後來發覺屯門公園有兩部飲品販賣機,卻沒有所謂供電問題。
事隔一年,一切照舊。難道一直無人留意這問題?或者覺得不重要?

遊人反應不一

訪問公園遊人,因為很多是住在附近,確實可以接受這問題。

中年人一夥在公園踢毽,每人帶一大支水。有個媽媽帶兒子溜冰,也是自備水壺喝完便回家。在公園獻唱的大媽也如是。

問到是否贊成裝一台飲水機,又多數表示歡迎的,因為覺得飲水機更健康。

但同時也有人認為飲料售賣機更好,因為覺得人們缺公德心,導致飲水機污糟,膠樽水更衛生可靠。只是覺得販賣機和小食亭距離多用途球場太遠,甚至因為那裡雲集唱歌大媽,有媽媽覺得「烏煙瘴氣」,不欲帶子女過去買飲品。

屯門公園地圖



而帶着兒子溜冰的媽媽,則說那邊太嘈吵,都不願去到涼亭和人工湖一帶。

快餐店斟水機
當中卻沒有人從環保減廢的角度考慮問題。

近年可見連鎖快餐集團也會推出斟水機,方便顧客取水。

拒裝原因五花八門

飲水機由於所在場地的不同,可以是由房屋署、地政署、康文署、民政事務署等多個不同政府部門提供。而安裝涉及的部門,可以包括機電工程署、水務署,甚至衛生署。

友愛區議員譚駿賢表示,曾經向房署申請在友愛邨裝設飲水機,但衛生署反對,認為容易傳播疾病。「這是荒謬的,這樣說這麼多球場運動場的飲水機又可安裝?又不怕傳染?」

政府曾經拒絕在青山灣海濱長廊加設飲水機,因為怕被偷竊。譚表示,巡視三聖海鮮街時有地政署官員表示,無必要安裝飲水機,因為「在附近買樽裝水也很方便」。
甚至以往在區議會回覆為何屯門公園沒有飲水機,康文署官員也表示,市民可以買樽裝水。


然而這些是否真正拒裝的原因?筆者提出安裝售賣機可令政府有收入,而且不須負擔維修成本。

譚卻不認同,反而估計這是由於守舊思維。
「售賣機有多少錢呢?而說飲水機的保養,你看維園只得那三幾部,但也經常污糟得可以,又誰去理呢?根本官方仍是停留在這種階段,除非公眾形成足夠壓力,他們不願主動做甚麼。」

飲啖水有幾難?現況是….

201612月,在各公共設施的飲水機和自動售賣機︰

場地
飲水機
飲品售賣機
康文署轄下場地
1819
691
公立醫院及診所
492
263
渡輪碼頭
9
105
公共交通交匯處
0
16
社區會堂/社區中心
16
52
其他(街市、政府合署)
20
4
合共︰
2356
1131

 (資料來源︰郭家麒議員提問- 立法會十四題:政府場地飲水機 20161214

據蘋果日報201711月報導,政府場地自動飲品售賣機已增至1,540部。
據東方日報20183月報導,康文署轄下場地有飲水機1800部,飲品售賣機800部。即是飲水機數量不變,但飲品售賣機增加100 部。
至於社區會堂/中心的情況,飲水機數量不變,而飲品售賣機多了一部。

政府既無公佈已安裝飲水機場地的比率,在各區的分區情況也沒有公開。令人奇怪的是,飲品售賣機的數量在2017年增加近三分之一,而飲水機並無大幅增加。

但政府卻公佈新的環保政策,在今年220日起政府場地飲品售賣機停售一公升或以下的樽裝水。

說好的環保呢?

飲水機如果很易找到,人們樂於自備水樽盛水,是可以減少膠樽造成的廢料。

現實情況是,政府更熱衷加裝飲品售賣機多於飲水機,以至不少場地只有飲品售賣機,市民口渴只得花錢買樽裝或罐裝飲品,有違減廢目標。而新政策只針對細支樽裝水,對大支樽裝水以至其他飲品不作限制。結果飲品供應商會以其他產品代替。

場地何時裝飲水機有無標準?

康文署曾回應傳媒查詢,動態康樂場地設置飲水機,靜態活動場地則一般不會有,而部分會設餐廳和售賣機方便公眾。然而屯門公園明顯有滾軸溜冰場緩跑徑等動態設施,卻未見跟從康文署政策設置飲水機。

Water for free撲水」是一手機程式,收集了各區飲水機的位置,讓市民查閱取水,其創辦人Rachael Pang 表示,康文署安裝飲水機,並沒劃一準則。

「地氣 Earthingfacebook 專頁是一群園境師成立,從而向公眾推廣園境知識,其負責人回覆︰「每個公園均由獨立場主管理,因而設施不盡相同,怎分配也無準則。加水機唔容易,因要攞「水纸」即政府水務署審批,又要鋪水管、加過濾器……未必個個場主想加,而且要有budget康文署內「山頭」林立,分工明確,除非上到地區經理層次,否則很難與場地負責人逐一商量。」他也對康文署會否配合環保署表示懷疑。

屯門人是否無欲無求?

訪問遊人,他們都樂於見到加裝飲水機或飲品售賣機,但他們卻從沒試過向政府投訴。問到他們最想公園改善的設施,他們也說不上來。
譚駿賢覺得運動場地很多時有飲水機,然而普遍來說,相較其他地區,屯門區的飲水機比較少。

譚駿賢︰「最多人投訴的是公園噪音和交通問題」

區議員作為敦促者

就是因為官員「踢一踢,郁一郁」,很多時便由區議員負責踢郁官員。
因為區議員要和不同的官員打交道,累積不少人脈,也熟悉政府編制運作。這有利於就具體問題找適當職位的人員施壓,相互溝通也省卻不少摸底探路。
於是由屋邨光管照明壞了,以至要求調遷,居民也樂於找區議員支援,否則面對複雜的政府人事架構,可能被部門推來推去曠日持久。起碼由他們信任的議員幫忙拆解,當官員說要時間處理的時候,那些是實話,而那些又是官腔托詞。
在現行這種體制下,市民很難可以參與促成改變政府政策,就算小至在公園安裝飲水機,也是如此。




筆者就相關政策,以書面查詢康文署,至截稿前,康文署並未回覆。

查詢康文署事項

飲水機在康樂場地的普及程度,以至公園、體育館、博物館等場地分類安裝百分比
飲水機在各區的分佈情況,及為何沒有在網上發佈相關訊息
為何傾向加裝販賣機多於加裝飲水機,製造更多鋁罐和膠樽廢料?
自動售賣機的收入,以至省卻維修保養,是否令署方更樂於安裝自動販賣機?
屯門公園、屯門大會堂、元朗劇院,多年來都未能安裝飲水機,原因為何?
若未能在短期內加裝飲水機,可否在必要時由場地辦事處提供斟水服務,給市民使用?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

假如連基本的飲水需要,也要花錢才可解決,這反映出社會價值觀,是把一切活動都商品化,一切「向錢看」。
飲水不只是市政設施,不只是環保,也關乎公義。

星期一, 9月 24, 2018

南屏晚鐘還是戰地鐘聲?

週四來到屯門公園,單看氣氛來說,超強颱風山竹早已風過無痕--如不是這兒那兒仍有斷枝折樹須封閉。

一出西鐵站耳際已轟入響亮樂聲,那近池邊涼亭拱橋差不多佔公園一半的地方,都是演唱者和「知音人」。那音樂直至去到爬蟲館、辦事處,才稍為緩和,而貼近友愛一邊的滾軸溜冰場才可避開聲浪。

公園模型船池,右側都是曲友聚集處,正面遠方為友愛邨

聽的唱的樂在其中,抑或是怕嘈吵的早已離場?

這時是下午四點多,聽唱或閒坐的多是上了年紀,男仕居多。他們大抵樂在其中,也有零星的一兩對跳起舞來。歌者觀眾打成一片,共尋大眾娛樂。又或者只是「倖存者謬誤」?那不喜歡震耳音樂的,早已離場不再來公園了,而仍來的當然是捧場客。






聽唱或閒坐的多是上了年紀,男仕居多

遇上第一個演唱者,我明明聽那音樂是「千王之王」主題曲,但聽她唱了好一陣,仍聽不出來她是真的唱這個,因為唱來的咬字、風韻完全不同。但這肯定是 hit 歌吧?因為不遠又另有人在唱。我還認到有唱「我有一段情」,再其他的就不識了。

等我還在嘀咕著,會否聽到「南屏晚鐘」或者「月亮代表我的心」,但卻沒有啊。





拱橋的一邊已有四檔唱歌的,保安員也有五、六個。其中一個對我說,他們只負責這一帶附近,言則即是專門來管理這唱歌的熱點。

他們也會拿議器來測音量,但很多時他們走過去,檔口的人就稍作收斂。如是者每日重覆著。

「有時都繃得很緊。」可是我可看不出他講的這種張力。反而間或保安員會和一些觀者聊兩句,問問情況之類。當保安員經過,演唱者也很淡定。

保安員謂工作時有摩擦,關係緊張

「我們只是勸喻,遇有冥頑不靈的,我們也會叫警察。」






問到他們可會有休息喝水時間?正式的可就沒了,只可偷閒喝
一口。那要斟水怎辦?全公園走遍也沒一部飲水機?他說,會集埋幾個人一次過去辦事處斟水。









看見有兩部飲品販賣機,正好各自在拱橋兩邊。
但保安員說多數他們都不會幫襯。












留聲機之間載歌載舞





到了拱橋另一側有個留聲機塑像和小賣部,也有兩檔唱歌的。






露天劇場




露天劇場也有一檔,卻是唯一正式申請場地的。





自娛A區封閉

自娛B區冷清


















本來園內有設立自娛區,但明顯不受歡迎。


場地申請情況


另一邊靠向市中心的沒那麼平坦,也沒有人擺檔。看著唱歌聽歌的也不覺他們有買飲品或帶水樽來。只是小賣部所在的涼亭,人們才會買啤酒和飲品在聊天聽歌。

小賣部所在的涼亭



與主園區「不相往還」的單車徑、緩跑徑






公園有單車徑和緩跑徑,但沒有圍繞公園,只是一條直路沿著河畔,由西鐵站伸延至友愛入口那邊,而中間是沒有出入口可連接主園區。




中秋綵燈會燈飾
這些徑道是狹長的,旁邊栽種樹木,實在沒太多空間,如裝飲水機可能要很窄身,而且就只有緩跑的用得上了。














本來也想看看近友愛一邊的多用途球場和空地有無人用,但這裡是用了來佈置中秋綵燈會的燈飾和攤位。







去到爬蟲館一帶音樂聲才見減弱

滾軸溜冰場被封閉




然後滾軸溜冰場又被封閉,可能擔心附近樹木有倒塌危險。










溜冰場對面是個年尾將開幕的全港首個傷健共融遊樂場。

全港首個傷健共融遊樂場

可是這麼嶄新的意念都可落實,但沒人覺得缺乏飲水機是個問題?

屯門公園全圖 - 偌大地方沒有飲水機


踢毽的大叔大嬸




行到通向市中心的天橋前面,遇上幾個踢毽的大叔大嬸,忍不住叫他們也讓我湊合踢兩腳。我可是全不在行,本應用腳踭踢,變成用小腿擋回。







踢得幾下還是忍不住問大嬸,你們渴了怎辦呢?原來他們是各自帶一大樽茶水。那要斟水怎麼辦呢?

「這兒沒水機的,別的公園會有。你可以到那邊買飲品。」

那沒得斟水不麻煩嗎?她說︰「飲晒就算,索性返屋企。」我問起他們可是都住附近。大嬸說是的,又加多句︰「那邊都沒地方,只剩這近門口一块,仍可玩一下。」

我問他們可是常來玩。大嬸說是的,但一個高廋大叔就說唔一定。我一瞥眼見到足毽都帶備兩個,可見都幾認真。

跟住大叔說要買餸回家煮飯,就匆匆散夥。

屯門大會堂一樣派膠






最後到屯門大會堂轉了一圈,竟然是同樣情況︰有賣汽水機,但無讓人斟水的飲水機。

星期日, 4月 08, 2018

基本法 - 權宜之計?

另一方面,基本法將一些政策措施都寫進去,例如平衡預算、低稅制、不實施外匯管制、自由港。好像都成為奠基香港的金科玉律。
基於同樣邏輯其實聯繫匯率應否寫進基本法?
香港曾與英鎊掛鈎、脫鈎再掛、再脫鈎,然後再在80年代與美金掛鈎。如果真的視基本法為憲法,應該寫些根本性的,而不是限制了政府可做的政策選項。
否則憲法便要時常修改,等同兒戲。
除非這真真就是金科玉律。香港這地方的意義就只是資本家樂園,就是要成為「李家之城」,討富豪歡心,沒有其他。
從歷史來看,中共是要突顯這些政策措施「不會變」,有錢人的既得利益定可保存,以往大陸公私合營把私企收歸國有的事不會發生,「香港不搞這套」。
但如此一來香港的霸權結構便死實實不能動搖,變成權貴壟斷資源,社會如要改革向前就少了政策選擇。
過尤不及,以往強調「不變」,卻是將新生代對香港的未來想像空間都框死了。
然而紮根於本土大眾的自主意識業已萌芽了,把社會發展拉回九十年代決無可能。基本法又可權宜多久?

基本法 - 憲制文件?

基本法是憲制性文件,勾劃香港的社會制度、政治藍圖,記錄了港人可享有的各項自由和權利。
但嚴格來說,這可以是一紙空文,因為這端賴中共能恪守基本法。
又或者他所解講的自由、高度自治、一國兩制,與社會部分人的期望不一致,又由誰去定斷?
本來香港法院可處理司法覆核,惟經過數次人大釋法,法院肯定了人大的釋法權不受制約。因而不會檢視,人大的決定是否有違基本法。
在違憲審查、解釋權、修改權都不在香港制度內,基本法其實是中共可資利用的箝制性文件。
正因如此,基本法對中共是好用的工具,不願毁去,但港人也可以此牽制中共。
令人尷尬的是,若指基本法為憲法,則香港不是個國家,則並不能無爭議地指為憲法。若說他只是「地方法令」,但在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以至基本法第十八條,均註明可在香港實行有別於中國其他地方的一套法律。
對比情況可見「蘇格蘭法」1998,把權力由聯合王國下放到蘇格蘭。
也可見「魁北克憲法」,是魁省有人提出把散見各處的法令集中成憲法。
於是出現兩極情況,中共一方面高舉基本法(問你「要不要基本法」),因為可用來箝制港人。但另一方又刻意貶低,使你不能用來牽制他(聲言《基本法》不是「小憲法」)。
按︰
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 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基本法第十八條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基本法第八條
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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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 - 基本法
基本法是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擁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它的實際作用與憲法相同。「基本法」一詞所意味的是不永久並權宜之計,在沒有實施憲法的情況下,達到有法維持憲政秩序之效果。
香港和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兩地的政治體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本土有所不同,因此在憲法之下制定基本法以實施高度自治。亦有人稱其施行的基本法為上述地區的「小憲法」[1]。然後,香港和澳門的《基本法》均沒有經有住民自決公投,在訂立的過程中亦沒有由住民選舉的代表參與。
備註
把香港和澳門的《基本法》稱為「小憲法」,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大陸都很常見,例如香港《大公報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7-09-27.》言「……《基本法》是人大常委會賦予本港的『小憲法』……」、前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的 演辭 說「……我們現在擁有一部成文『小憲法』 — 《基本法》……」、澳門《新華澳報》的 文章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7-09-28. 所言「……一部俗稱為『小憲法』的憲制性文件──《澳門基本法》……」、人民網地方聯報網 稱「……成功落實《澳門基本法》……這部關乎澳門未來發展和進步的『小憲法』……」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F%BA%E6%9C%AC%E6%B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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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竟然不是特區的憲法? - 李柱銘
https://hk.lifestyle.appledaily.com/nextplus/magazine/article/20140626/2_17301016/-%E5%9F%BA%E6%9C%AC%E6%B3%95-%E7%AB%9F%E7%84%B6%E4%B8%8D%E6%98%AF%E7%89%B9%E5%8D%80%E7%9A%84%E6%86%B2%E6%B3%95-%E6%9D%8E%E6%9F%B1%E9%8A%98
//內地官方喉舌《人民日報》更於十九、二十日,一連兩天在頭版發表文章。十九日那篇以強硬措辭批評「有人」把《基本法》稱為「小憲法」,「是反映了對我國憲法效力的排斥」,存在港獨心態。文章還指法庭解釋《基本法》時,「鮮能看到我國憲法的影子」,「用外國的經來解中國的法律,……『一國』就從憲制上悄然消失了」。//